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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3

收到地檢署傳票莫驚慌 檢察官教你看懂傳票

記者吳銘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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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傳票 辨真假
詐騙集團橫行,許多人都有接到詐騙集團假借地檢署名義,進行詐騙。而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因為少進法院、地檢署,欠缺經驗,再加上傳統觀念「跑法院」就是不好的事情等刻板印象,恐懼的心態讓民眾更容易受騙。也因此,遇到真的地檢署或法院傳票時,許多民眾甚至以為這又是詐騙集團的手法,因此不理會傳票,造成偵審實務上的困擾。
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常務理事、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以檢察署刑事傳票為圖例,注意以下幾個要點,教大家如何看懂傳票。
一、到庭時間與地點:傳票抬頭記載有哪個法院或檢察署所寄發之傳票,上面也會有法院或檢察署地址及開庭時間,甚至有簡單交通指引敘述,以方便民眾找尋。到達後請持傳票、身分證件至法警室報到,法警會引導至應到之偵查庭外等候。另開庭當日,亦可上網至「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檢察官開庭進度查詢」網頁,輸入檢察署名稱、案號、開庭查詢序號以查詢開庭進度。
 
二、被傳喚的身分與案由:傳票會記載案由以及被傳人係以被告、告訴人、證人或其他身分到庭應訊,讓被傳喚之人知道自己在該案件所屬之當事人地位。如果看到傳票之案由、被傳喚人身分還是想不出來因何事涉訟,或對訴訟程序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傳票上之聯絡電話,向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或轉接承辦股書記官詢問。
 
三、擔心詐騙集團:傳票上均有案號、承辦股別及檢察官、書記官姓名並有機關用印,要是對傳票之真實性仍有存疑,可以上網或透過其他方式搜尋該地檢署之總機號碼,核對是否與傳票上留存之電話號碼相符後再電詢確認。
 
徐弘儒最後提醒,收到傳票後理應按時到庭,以促進訴訟的順利進行,若真有正當理由可向書記官詢問請假或更改庭期事宜。倘經合法傳喚後無故未到庭,「被告」得經檢察官命拘提,拘提未到即可發佈通緝;證人則亦有面臨拘提或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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