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金管會公布一項新裁罰案,泛亞保經辦理保險經紀業務,違反保險法令,去年有業務員冒用消費者個資投保,還擅自用消費者的信用卡繳保費,且公司電訪作業機制有缺失,導致保戶權益受損,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30萬元。
金管會表示,泛亞保險經紀人業務員在2019年3月15日冒用消費者個資投保,甚至擅自使用消費者信用卡支付保費,而公司電訪作業機制有缺失,導致將上述遭冒名辦理的要保文件送交保險人。
金管會指出,泛亞保經對於這張保單的契撤申請也未落實執行電訪作業規定,使得保戶權益受損,與保險法第163條第4項及第8項授權訂定的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第33條第3項規定不符。
金管會認為,上述事實,違規事實明確,泛亞保經業務員管理機制欠妥,也未確保作業程序,以及內容已遵循相關法令規定,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核處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30萬元。
不過,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的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金管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但除了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提起並不停止處分的執行,因此受處分人仍得繳納罰鍰。
《延伸閱讀》
《業務員履歷有這武器 客戶業績自動找上門》
《變更電話變成終止契約被拒賠 婦人氣告三商美邦討回266萬元》
《醫療給付暴增233億元 4大原因推升就醫開銷》
《2年前入手美元儲蓄險好虧想提前贖回 過來人安慰不孤單:安心放著生利息》
《資產全都露了!財部修法 查金融資料不得拒絕、違者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