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防疫保單爭議,產險公會今(10)日將召開臨時理事會,會中擬討論三大議案,一、未來確診者是居家照護、屬無症狀或輕症未用藥者,研擬不再比照住院日額做理賠;二、堅決不接受快篩陽性即確診;三、不接受數位健康證明書做為確診理賠的醫生診斷書。
據了解,今天理監事會上,除各大產險業者董事長列席外,也會邀集衛福部、金管會官員等列席,三方坐下來會談,業者期盼可找尋一條「生路」。業者認為,今日會議應該會有明確方向。
產險公會今天臨時理事會,三大議案分別為:一、目前居家照護得比照住院日額做理賠一案,盼改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臨床輕、中、重症做分類定義,確診者居家照護時,若屬無症狀或輕症且未用藥者,不再理賠。
業者說,確診者居家照護分三大情況,一是居家照護期間沒接受醫生診療及開藥,二是居家照護期間輕症,僅服用一般感冒藥,三是居家照護期間,經醫生診斷且開處方並服用治療COVID-19疾病的藥物。未來前兩種情況不給付,第三種才比照住院日額。
業者說,之前防疫政策改變,確診者不再去醫院、防疫旅館或檢疫所,改成居家照護,當時基於社會責任,理賠標準「從寬解釋」,居家照護比照住院日額理賠,如富邦產防疫險的住院日額一天最高理賠5,000元。
但病毒共存後,99.7%確診者都是無症狀和輕症,公會認為,理賠金應用在「須用藥的輕症確診者」的刀口上,才不致排擠理賠資源,因此研擬未來確診居家者得用藥才理賠。
有人擔心,若輕症者跑去跟醫生視訊開COVID-19處方用藥,該如何因應?可能會在今日會中討論。
第二議案,則是不接受快篩陽性等同確診,業者說,因道德風險太高,且快篩陽的檢體是誰的,也很難認定,這部分堅決不接受。第三議案,不接受「數位健康證明書」替代診斷書。
另一家業者坦言,數位健康證明書在「承平時期」、道德風險低的時候,為了便民、簡化理賠流程是沒有問題的,但現在道德風險高,業者擔憂會讓「數位健康證明書」僅供確診理賠證明的個案,變成通案,造成各家理賠上困擾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