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書店龍頭博客來爆出對清潔工「假承攬真僱傭」的勞資爭議,儘管雙方已達成和解,但勞動部將主動調查,這起個案也引發民眾關注,人力銀行業者表示,民眾可從三大面向檢視,包括有無勞健保、有無固定上下班時間,以及是否有年度考績給獎金等,若都符合就屬於正常的僱傭契約。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則說,民眾應徵工作時就要問清楚是僱傭還是承攬,此外,這不是資方講了就算,只要公司主管有直接的指揮監督與獎懲的權力,就屬於僱傭關係。
近年許多人從事短期、自由工作,例如直播主、美食外送、網路寫手等,這類自由工作者多屬於承攬,和一般勞工工作方式、領取報酬方式都不同,不適用勞基法。反之,若與公司約定好每月薪水、需進公司打卡,並接受主管監督,則屬於僱傭契約。
該如何判斷契約類型,人力銀行業者說,最簡單的是從三大面向檢視,第一是有無勞健保,勞方除了可問雇主是否為僱傭或承攬,也可在到職後前往健保局、勞保局確認投保紀錄是否生效;第二是檢視有無正常打卡上下班時間,若有異常可向公司詢問工作契約內容;第三是有無打年度考績,例如季度、每年績效等,若公司打考績卻無勞健保,通常就有問題,恐怕是承攬而非僱傭契約。
辛炳隆則說,承攬與僱傭的勞動權益有相當大的落差,的確有不少企業主為了規避人事費用而選擇用承攬的方式找員工,承攬簽署的是商業合約,不受勞動法規保障,也沒有勞健保。「但若為了保障承攬者權利,而將承攬全面認定為僱傭,法令上不見得站得住腳,因此應該要有另一套機制。」
辛炳隆指出,個人可以用自然人身分加保勞健保,就不用透過職業工會,一來省去麻煩,二來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還必須以全時基本薪資計算;有些外送員一星期只工作兩天,保費可能比收入還多,因此用一般的方式計算是不合理的。
勞工若到職一段時間才有疑慮,其實也有補救措施,人力銀行表示,勞工可先詢問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若確認是承攬契約,且公司不願改成僱傭契約,就不可要求員工上班打卡,事情做完就可下班;若仍有疑慮,也可找勞工局,請政府部門出來仲裁最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