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保戶問我,我已經買意外險了,殘障險應該是不需要吧。
其實殘扶險被歸類在高齡化保險商品中,最主要是因為殘扶險跟意外險所得到的理賠方式不同,意外險僅給付一次保險金,殘扶險則是每年給付,可保障殘廢後無工作所得的不足。
而且根據統計資料顯示,身心障礙者致成殘廢原因中,疾病致殘占57.9%、先天因素占12.6%、意外及交通事故占10.9%,顯見疾病致殘占近6成才是最大原因,這是意外險所無法保障的。
小編以最常見的疾病腦中風、糖尿病、神經官能症(失智症、帕金森氏症)、癌症,以及意外事故,來解說殘扶險的重要性。
腦中風
台灣腦中風學會指出,中風是造成全世界主要死亡及失能的原因。
中風易導致癱瘓、無法言語、無法咀嚼等困難。其中永久喪失咀嚼或言語機能者、四肢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者,皆屬於殘廢等級表中的最高等級,可理賠殘扶險100%比例的保險金。
雖然長看險及類長看險,都有針對中風所致的殘廢給付保險金,可是長看險用的日常生活表標準相當嚴苛。
舉例:
長看險六取三 ,「無法自行-行動/進食/沐浴/穿衣/起居/如廁」所謂的「無法自行進食、無法自行行動」,這兩個標準就相當模糊。
假設雖然插著鼻胃管,無咀嚼的能力,但雙手行動自如,可能可以自己灌牛奶進食,維持生命。這樣的情況是否符合無法自行進食的條件?
再假設雖然走路困難,但仍可用助行器維持,可能可以自行行動。這樣的情況是否符合無法自行行動的條件?
糖尿病
糖尿病控制得好,一生可活的健健康康,最怕的急慢性併發症,引發視網膜、血管、神經、足部等病變。
白內障導致失明的風險,殘扶險也比長看險還細的分別出殘廢等級。
曾經我的保戶也問我「既然都失明了,應該都符合長看險的六取三條件呀」。
我只告訴他,失明還可以走路、失明還可以自己吃飯、失明還可以自己洗澡穿衣、失明還可以做很多事…
而長看險、意外險、重大疾病險,皆須在視力0.02以下,才符合全殘的給付條件,相對的殘扶險就寬鬆許多。(視力0.02幾近全盲)
糖尿病患者若末梢端傷口照顧不好,也很容易造成截肢的風險。假設一拇指及食指缺失,以長看險的六取三來判定,六項均能自理,不符理賠條件。而若是以殘扶險判定,就符合殘廢等級8,理賠30%。
阿茲海默症(失智症)、帕金森氏症
失智症 台灣失智症協會:目前台灣每100個人,就有一人得失智症。
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研究顯示有三分之一左右的阿茲海默氏症患者有家族關連,他們的父母親或兄弟姊妹可能曾經患有或正患有阿茲海默氏症,但因阿茲海默氏症常發生於老年人,所以他的家族病史容易被忽略。
其實小編的主業老人照顧的業者,副業才是保險顧問,從我每個月都得接觸30個以上的個案心得來說,小編寧願得癌症,也不要得失智症…(如果你還以為只是會忘記事情,叫做失智症,那拜託你看一下茱莉安摩爾演的我想念我自己或倒帶人生。)
帕金森氏症的病徵靜止性顫抖是,會導致行動能力降低,並且很容易併發失智症,屬於中樞神經受損,日常生活需他人的協助,符合殘廢等級表的1~3級。
癌症
癌症的範圍較廣,而且一罹患就需要準備長期抗戰的可能,尤其是在末期的階段,幾乎都是長期臥床的,雖然不至於殘廢,但可發現大多數的末期癌症病患,都有插鼻胃管、尿管及行動不方便的困擾,對於想針對癌症做風險理賠的話,建議優先投保癌症險/重大醫療險搭配實支實付型醫療險來保障「住院」的保險給付,「院外」則建議以類長看險、殘扶險做搭配,來補足出院後醫療險所無法保障的部分。
還是那句話,對於
「不婚」、「不生」、「遺傳性疾病」、「高風險工作環境」、「無理財規劃」、的人,更是需要有保險來保障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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