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一名兆豐銀行新店分行的行員在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時,配合代書承做房貸卻未查證授信戶資料,或放寬審查評估標準,甚至還協助人頭戶辦貸款,合計共28個人頭戶、核貸金額3.5億元,違法時間更長達4年半,金管會今(8)日重罰1,000萬元,並要求兆豐銀行究責相關人員。
金管會表示,兆豐銀行前石姓行員在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間,為配合代書所引介的房貸案能於該行順利承做,沒有查證授信戶資料或放寬審查評估標準簽報案件等情形,不僅如此還協助非授信戶的第3人,代為存入相關授信戶帳戶繳交貸款的情事,共有28戶房貸案件有疑似人頭戶貸款的缺失,違法行為時間約4年6個月。
針對兆豐銀行利用人頭貸款申貸流程,金管會認為有2大缺失,其一為「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括未完善建立還款繳息資金來源檢核、建立相同進件來源的分派管理等機制;另一項則為「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沒有落實徵信作業、擔保品估價經辦不得與同一案件授信經辦為同一人,也未落實辦理擔保品鑑價作業、貸後管理等規定。
金管會指出,兆豐銀行板橋分行在2016年間,已發現有人頭戶房貸案件,本案部分缺失態樣及案件時間與該案相同,但該行當時未落實執行主管機關要求,確實全面清查,且本案該行有多項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缺失,顯示該行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均有未善盡責任的情況。
對於兆豐銀行辦理房屋貸款業務所涉缺失,金管會核處1,000萬元罰鍰,並請兆豐銀行檢討本案所涉相關人員責任,包括稽核單位及相關業務管理單位,同時將本案例態樣以去識別化方式,傳送至銀行公會網站專區揭露,並依銀行公會「銀行業違法失職人員資料報送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本案違法失職人員。
即時新聞資訊不漏接》》》快來追蹤好險網 Telegram 頻道
《延伸閱讀》
《數十萬人受惠!有保打工族1~3萬紓困金全領不到 勞動部將補發每人1萬元》
《百萬人塞爆系統!首日搶領紓困僅4.8萬人成功 勞保局教戰1招免排隊》
《疫情害慘!前4月壽險業務員一口氣銳減逾6千人 跌破39萬人大關》
《被紓困排除在外!數十萬保險業務面臨斷炊 急呼請求金管會爭取納入補助》
《商總調查保險業務成疫情重災區 許舒博、業務員齊喊紓困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