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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彭金隆:IFRS17對壽險業非負面衝擊 

彭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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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觀點/IFRS 17對壽險衝擊有多嚴重?
實施IFRS 17到底對我國壽險業的淨值有多大的衝擊?這是過去半年多來,壽險業被外界關切最多的議題之一。壽險業在2003年以前利率仍在高檔時,銷售許多高利率保單,多年來對應的負債,卻沒有反映後續低迷的利率水準,雖然經過15年以上的調整,社會上對壽險業存在高額利差損的陰影依然揮之不去。
 
IFRS 17實施後原本就被外界預期可能要增提天價準備金,卻因去年底經濟情勢惡化導致財報表現不佳,金管會同步採取一系列強化體質措施,讓預計2025年才要實施的IFRS 17,被冠上魔王級的財報公報的封號,許多分析報告直接預測台灣壽險業未來將產生天文數字的負債缺口,屆時將是壽險災難!但果真如此嗎?
 
不可否認IFRS 17與現行會計處理差異甚大,後續影響的層面應該也不小,除了大家最關切在2025年採用新公報評價負債時,必須全數反映過去未承認的潛在利差損外,其他還包括複雜的保單分類與認定,保險業必須負擔龐大的系統建置與調適成本;收入認列方式改變也將大幅減少營收數字,資產負債結構不匹配會加大損益波動程度等衝擊,壽險業都必須妥善因應。但IFRS 17實施讓保險公司營運績效表達更透明,每年損益認列更合理與穩定,同時降低初年度保單取得成本對損益的扭曲有助於拓展業務,以及讓資產負債管理優異的公司被彰顯等優點,IFRS 17實施並非全然是負面的衝擊。
 
再以大家最關切的利差損缺口而言,各公司在2003年以後銷售商品,均已採低預定利率、利率變動及投資型商品為主,十幾年來,除已經透過新商品的獲利逐步回補潛在利差損外,部分高利率保單也已經逐年到期或是逐次滿期領回,潛在利差損雖未重估但也已經逐漸被償付,到2025年實施日來看,屆時壽險業已經經過20年以上的商品結構調整,過去高利率保單資產比重,也已經從高點大幅下降,因此全體壽險公司總資產結構中,受到的利差損衝擊也在持續下降中。
 
再者,在有關IFRS 17該如何提列負債以及如何估列利差損的細節技術上,最重要的精算假設也尚未定案,未來折現利率如何決定才是關鍵,現在就過度悲觀似乎並非必要。
 
針對市場的憂慮,主管機關已經要求各保險公司試算缺口多年,對於保險業真實狀況應該有最精準的掌握,日前也對外強調IFRS 17仍有諸多變數,但須增資逾兆元「並非事實」。此外再從其他角度分析, IFRS 17除要求過去潛在利差損的部分要增提準備金,但對後續所發低率新保單產生的利差益,根據 IFRS 17規定,實施日前的保單如果選擇fair value approach,所有保單都可以視為同一保單群組,讓高利保單與低利保單間損益可以互抵,也會以降低利差損對淨值的負面影響。
 
另外,根據去年金管會委託KPMG對保單準備應如何因應IFRS 17的研究報告試算結果顯示,許多險種採用新制提列準備金,不但沒有增加反而是下降的,並非都要增提準備金,再者,保單的未來預期收益─合約服務邊際(CSM),在IFRS 17下雖然是保險負債的主要項目之一,但在IAIS所訂保險資本標準(Insurance Capital Standards)可以列入自有資本,這些都助於減緩利差損的影響。
 
利差損在台灣談了將近20年,概念上已過於簡化,但面對像IFRS 17這樣複雜的新制度,許多因素必須同步考量,過度簡化後所產生的過度憂慮,反而導致保險業經營的扭曲與社會的無謂恐慌。IFRS 17對壽險負債的衝擊確實必須謹慎因應,但也毋須恐慌以對。
(作者是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兼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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