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有民眾繼承一筆遺產,遺產稅300萬元,因為手頭現金不夠,向國稅局申請以繼承的土地抵繳。其實,除非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否則目前土地價值皆以公告現值計算,公告現值又低於市價,抵繳起來至少多付2成。此時若有壽險保險金,直接拿來繳稅,方便更划算。
目前遺產稅法規定,只要遺產稅額30萬元以上,就可以申請實物抵繳,但必須符合繳納現金確有困難的要件。有位民眾遺產稅應納稅額300萬元,遺產中有土地2筆、房屋1間、存款100萬元。因為現金不足,繼承人向國稅局申請以土地抵繳全部應納稅額300萬元。
國稅局審理後認為,被繼承人遺產中因為有現金100萬元,因此要求被繼承人先繳納100萬元的遺產稅,剩餘200萬元再申請土地抵繳。
一般遺產價值的計算,是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如果抵繳的實物是土地或房屋,土地以土地公告現值為準,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程序上,繼承人以繼承的土地抵繳遺產稅時,必須先辦理土地現值申報。因為繼承而移轉土地時,無需申報課徵土地增值稅,但繼承取得的土地因抵繳遺產稅再移轉給國家時,就需要申報土地現值,並以繼承開始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
如果是公共設施保留地,原始取得價格通常都低於土地公告現值,因此用來抵繳遺產稅並不會比較吃虧。如果是一般的土地或房屋,不管是土地公告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都低於市價,公告現值最多也只有市價的7~8成。
因此,用一般土地或房屋來抵繳遺產稅,等於是把行情高且有增值潛力的遺產拿去抵稅。若把土地或房屋用市價賣掉再繳稅,雖然取得的價款也要計入遺產總額,但可能還能多留一筆錢。缺點是,不動產變現不易,不太容易馬上變現後再繳稅。
相對的,如果趁早買好壽險保單,預留稅源。此時直接拿身故保險金去繳稅,把遺產稅轉嫁給保險公司,不僅能保有土地,連繼承的現金都可一毛不少,還不用因為公告現值低於市價的關係,實質上多付了2成給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