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退休族權益不可不知!不少人領完勞保、勞退2筆退休金後,仍選擇回到工作崗位繼續打拚,卻誤以為就沒有退休金了,但事實上高齡勞工重返職場,還是可以再累積「第3筆退休金」,快來看看這筆退休金從何而來、提領時間又有什麼限制,讓大家一次就看懂,不用擔心領不到。
對於已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勞工退休金的高齡勞工,再度重返職場,雖然無法再加入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就業保險,但無論是否領取勞保、勞退後再工作,勞保局指出,只要是適用《勞基法》的受僱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就是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沒有年齡上限,雇主應按月提繳勞工退休金。
換句話說,過去已領過勞保、勞退後再上班的銀髮族,不論是全職或是兼差,只要僱用的公司適用《勞基法》,老闆都應從勞工到職日,至少為勞工提繳每月工資6%的勞工退休金,直到離職日為止,這筆續提的退休金也就成為第3筆退休金,且從勞保局數據來看,單是108年就有超過1.8萬名60歲以上的勞工,領了勞保、勞退後,繼續領第3筆退休金。
不過,勞保局也提醒,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1規定,勞工領取續提退休金,1年以1次為限,也就是說,勞工年滿60歲,領走退休金又繼續工作的話,老闆一樣會再提撥退休金到個人退休帳戶,勞工也可隨時領走,但要注意前後2次請領退休金時間,必須間隔1年。
舉例來說,一名張姓奶奶在今年6月15日申請退休,隨後到甜點店打工,月收入約1.5萬元,以老闆每月提撥6%薪資來算,每個月都會有900元撥到個人退休帳戶,一年下來就可累積1萬800元的退休金,但須等待明年的6月15日後才可請領「續提退休金」。
除此之外,民眾要注意的是,若在同一期間,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每個雇主應分別為勞工提繳退休金,分別提撥到個人退休金專戶,但提繳年資則不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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