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活化卻步…三因素
據金管會統計,2021年保單活化申請件數僅12件,保單價值準備金轉換金額533萬元,皆較上年同期減少近50%,顯示民眾轉換意願不高,壽險業者分析三原因讓保單活化卻步。
因應高齡化社會,金管會2014年8月開辦「保單活化」政策,可將原本想照顧家人的終身壽險,轉換成自己生前可運用的醫療險、長照險及年金險,讓保戶在不增加保費支出的原則下,支付未來可能發生的醫療費用、長照費用或退休生活支出。
據保險局統計,2020年保單活化申請轉換件數達23件、累積轉換的保單價值準備金1,058萬元,到了2021年申請轉換件數達12件、累積轉換的保單價值準備金553萬元,無論是申請件數或轉換金額,較去年同期衰退47.8%、47.7%。
壽險業者分析保單活化卻步三原因,一為保戶仍想保留壽險保障,作為資產配置或留給子女的遺產;二為保單已進入年金給付期,保戶想繼續領年金;三為依規定保險契約間的轉換,不得就契約轉換退補差額部分,發給業務員額外佣酬或其他利益,造成推廣意願不高,導致保戶對保單活化的效益了解不多。
觀察保戶最常轉換險種,新壽從2016年開辦至今,申請保單活化件數約四千多件,其中最常轉換險種為健康型約占66%、長照險約占34%;國壽目前開放保單活化轉換的商品中,保戶最常轉換的險種以年金險為主,自2014年9月起至2022年2月止,共約450件申請轉換,轉換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約1.7億元。
保戶申請保單活化進行保單轉換後,壽險公司提供轉換生效日起三年內回復原契約的權利,國壽表示,依《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自律規範》規定,若發生三種狀況則無法申請回復,包括原保險契約的保險事故已發生才主張撤銷該次轉換、自轉換生效日起三年後始主張撤銷該次轉換、轉換後保險契約已開始給付保險金或已有申請理賠紀錄。
(經濟日報 / 記者紀佳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