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更改要保人 留意贈與稅
【觀點】
投保保險是為風險轉嫁的工具,行有餘力又有閒錢,多數人會以保險作為投資理財或資產移轉的方式,必需提醒您,保單若更改要保人是會有贈與稅的問題。
壽險若涉及保險滿期金的給付,要注意增與稅的申報,保險契約滿期金之受益人與要保人不同一人時,受益人於滿期時所領取之生存保險金或要保人所享有的保單價值權益,會涉及增與稅的課徵,應作增與稅的申報,目前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各位保險業務夥伴,應善用增與稅的免稅額,父母每年在免稅金額內安排保險,且保險契約的要保人及受益人為同一人(即為子女),保單價值權益及生存保險金皆屬於子女,避免臨時更改要保人惹爭議又可合法節稅。
各位保險業務夥伴,投保保險主要是為確保經濟生活的安定,不會因為不可預期的事故發生,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或無法維持正常的生活,同時也要為客戶設想,避免遭查獲補稅處罰又可合理享受稅賦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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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聯合新聞網
許多民眾經由購買保險作為個人投資理財或租稅規劃,但國稅局提醒,若要更改保單的要保人,是屬於財產移轉,應注意贈與問題,以免遭查獲補稅處罰。 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在保險契約生效後,即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的權利;要保人也可拿保險契約向保險人借款,並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依保險契約所享有的權利,且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因此保單具有財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