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不動產投資信託新光一號(R1)爆爭議,引發金管會決議修法,金管會昨(29)日表示針對過去實務上對於受益人會議處理程序的相關爭議,預計先研議修正相關自律規範,以加強對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之管理。
金管會昨發布「信託2.0第2階段計畫」,將推動12項重要措施,其中一項研議修正相關法令以加強對REITs管理,銀行局長莊琇媛指出,新光一號當初有多個議案是以用臨時提議方式提出,因而引發爭議,有必要在信託公會自律規範裡詳加定義規範。
莊琇媛說,例如未來信託監察人或是更換不動產管理機構,是否不得用臨時議案方式提出,現在正在研議中,「要以信託公會的研議進度為主,恐要等到明年才會有結果」。
去年新光一號因複委任程序、及停車位出租二大爭議,遭該檔信託監察人─晶華公寓大廈管理公司介入查帳,在受益人會議以臨時決議方式,通過多項提案。
莊琇媛認為,此案的受益人會議有很多程序問題,譬如哪些議案可用臨時動議方式提出,哪些不適合,現行很多規範在自律規範裡,希望在自律規範上說明清楚。
備註: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不動產投資信託」,是將房貸、資產抵押擔保證券或不動產等資產證券化後的商品,透過發行受益憑證方式銷售給投資大眾。其投資概念係結合彙整大眾資金,投資於如房地產、購物中心、商辦、停車場、醫院甚至雲端設備資料中心等不動產並協助管理,而潛在收入來自於租金與房地產價格增值之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