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幫忙無價還是有價?全球人壽董事長彭騰德與10多年好友網豐物流董事長徐乃成,因1千萬美元反目,徐乃成委任律師王俊翔7日向媒體爆料,台北地方法院在2022年12月14日一審判決彭騰德應支付此費用,彭雖已提起上訴,但徐乃成2月底前將提供333萬美元擔保,聲請假執行,扣押彭騰德名下的資產。
王俊翔表示,此案主要是因為荷蘭AEGON有意出售台灣全球人壽股權,美孚建設董事長彭誠浩之子彭騰德有意買下100%股權,因此彭騰德與美孚建設在2009年共同委任徐乃成主導協商,希望藉徐乃成併購等經驗,與AEGON、會計師、律師等協商相關交易事宜,後來彭騰德與妻子林文惠成立中瑋一,成功收購全球人壽股權,徐乃成還曾任中瑋一董事長、全球人壽董事,直到2012年5月才離開。
徐乃成方面主張,2012年事成時,與彭騰德間曾有協議,彭要支付徐1千萬美元的報酬,並由香港大律師吳正和草擬契約,且有多次電子郵件往來,彭騰德都沒有否認要支付1千萬美元報酬事宜,但最後因契約並沒有雙方簽署,彭騰方面否認有此協議,拒不支付,徐乃成在2019年9月24日寄出存證信函催告不成,即提起民事訴訟。
台北地方法院在2022年12月14日作出民事判決,認為委任他人處理事務,對方答應處理,依民法第528條有明文定義,且委任契約標的是提供勞務、處理事務,是「不要式契約及諾成契約」,依民法153條規定,是否給付報酬,是雙方表示合致,無論明示或默示,契約即成立。
法院認為徐乃成的確有受彭騰德委任處理全球人壽相關事務,彭騰德承諾要給1千萬美元,一審判決徐乃成請求彭騰德支付1千萬美元,並從2019年9月26日開始按年息5%計算利息(到2022年判決日約161萬美元),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王俊翔並指出,由於全球人壽交易合約書是保密契約,且是全英文版本,在民事訴訟並沒有提出,若未來法院准許提出新證據,即可明白看出徐乃成在全球人壽交易案中的重要角色,並協助相關收購資金調度;且即便沒有合約書,亦有數百封電子郵件證明徐乃成與賣方、交易團隊間的協商事證。
全球人壽亦發布公司聲明:「本案為董事長的私人事務,據悉已經上訴,判決尚未確定,且與公司經營無關,財務業務及保戶權益均不受影響,營運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