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有名酒駕、毒駕慣犯朱姓男子,以為名下沒有產業可以規避罰鍰,被判刑又隱匿逃亡遭通緝;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出奇招扣押人壽險準備金,家屬驚覺事態嚴重,一次繳清20餘萬元罰鍰。
嘉義分署表示,嘉義縣中埔鄉朱姓男子是酒駕、毒駕慣犯,曾因不能安全駕駛案,在2018年間判刑6月易科罰金。朱男仍不知悔改,2020年8月26日再度酒後騎機車外出被警攔檢,發現他曾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當場又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重罰18萬元罰鍰。同年8月11日被法院以不能安全駕駛判刑6月確定,朱男隱匿逃亡未到案執行,嘉義地檢署於同年11月10日對朱男發布通緝令,朱男欠繳罰鍰部分則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人員仍聯絡不上朱男,於是到中埔鄉的住處查看,發現該處是棟獨院別墅,內部陳設豪華,朱妻等人住於該處,朱妻表示朱男已離家多日不知行蹤,並表示無力替朱男繳納罰鍰。因該處住宅不是朱男名下財產,執行人員無法查封執行內部財產,但從住處審視,家人應該有能力繳清罰鍰。
執行人員返回分署詳細調查朱男其他相關財產資料,透過高額壽險資訊連結作業,發現朱男的人壽保險契約中有2筆保險契約已到期,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43萬餘元。執行人員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險契約的保單價值準備金。
保險公司依嘉義分署執行命令查扣價值準備金後也通知朱男,朱男家屬驚覺到事情的嚴重性馬上與執行人員聯繫,請求不要收取保險金,執行書記官告知已扣押到保單價值準備金43萬餘元,如果仍不繳納,只有扣押收取保險給付金抵繳罰鍰,朱男家屬立即帶來現金繳清20萬2500元。
嘉義分署表示,持續執行酒駕裁罰案件,針對酒駕違規案件,會以扣押存款、薪水、扣押保險契約債權、查扣車輛、查封土地房屋各種執行手段,讓酒駕者為害人害己行為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