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日前表示,為加強金融機構的內稽內控的管理能力,明年罰款編列預算提高至2.06億元。藉此提醒金融業者更加謹慎,避免受罰。
事實上,自金管會成立後,每年都會編列罰款的收入預算,做為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及國際金融交流等相關業務運作的支出。
金融修法 罰鍰金額再提高
不但如此,金管會也已逐一修法提高金融業罰鍰金額,其中保險法已於今年5月通過,罰鍰上限從原本的1千5百萬一舉提高到3千萬。
面對主管機關的嚴管政策,保險業應該感觸最深,因為根據金管會公布的裁罰資訊,被罰最多的就是保險公司,占了八成。
若僅就今年度第三季金管會公告資訊來看,單季遭罰的產壽險公司,合計10家、有12筆裁罰紀錄、總罰鍰金額達2,090萬元。受罰原因林林總總,不過多和洗錢防制法、利害關係人並不動產交易作業缺失為大宗。
主管機關透過裁罰的「手段」來防止金融機構為獲利而走險路,影響到廣大消費大眾的權益。並藉以維護整體金融市場的秩序,或許感覺極為嚴峻。然而,對保險公司而言,透過調整改進內稽內控流程,建立良好的企業管控和公信品質,也未嘗不是一種正向的循環力量。
2018年第三季 保險業受裁罰案件表
資料來源: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