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小百科/任意責任險 理賠兩條件
任意責任險即為俗稱的第三人責任險,本質上屬於責任保險的一種,根據保險法第90條解釋,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時,責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一種保險型態,因此,任意責任險只有在受害人是「第三人」,而且被保險人確實必須負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第三人」不包括車上駕駛及乘客們,如果要再多保障車上駕駛及乘客,必須得再加保乘客責任險及駕駛傷害險。
舉例來說,汽車駕駛人自撞受傷,任意責任保險是無法理賠的,因為任意責任保險賠償的對象並非為被保險人,而是車外的第三人與第三人的財務。通常交通事故發生時,最先啟動的一定是強制汽車保險,而當強制汽車保險無法理賠或超過額度時,才會啟動任意責任保險,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險人本身沒有肇事責任的話,就不會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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