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2017年第4季保險業申訴案件有983件(91%)、申請評議案件有363件(82%),其中壽險業的部分,多以理賠案件爭議為主,而非理賠案件則是業務招攬爭議,申訴糾紛比例高達九成。
全球人壽建議民眾,投保時應先充分了解保單條款內容並且誠實告知身體概況,最重要的是,在填寫要保書及其他保單相關變更之書面資料,應親自簽名,切勿因一時方便讓業務員或親人朋友代簽名,以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表示,民眾購買保險時,應充分瞭解所購買之保險商品內容,並衡量自身情形,避免購買不符合自己所需之保險商品。
另因要保書包含基本資料、告知事項及聲明事項等三部分,其中告知事項要保人應據實填寫,如有隱匿或遺漏不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依保險法第64條規定,保險公司有解除契約的權利,且不退還已繳保險費,金管會特別提醒民眾應確實逐一檢視要保書填寫內容,並確認保險商品提供之保障內容是否符合所需後再簽名,以避免衍生日後理賠爭議。
金管會並呼籲業務員於招攬保險及提供售後服務時,應向消費者詳實說明,勿圖一時便利而幫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代行簽名,如果經查獲屬實,將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條第1項規定予以撤銷其業務員登錄資格之處分。
另外,若簽約後發現保單內容不符合自身需求,可依保險契約約定,於收到保單翌日起十日內向投保之保險公司撤銷保險契約,保險公司將無息退還所繳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