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改之前,公務人員退休後可領到的「月退俸」,讓人稱羨。但政府越來越不可靠,這年頭,月退俸要靠自己創造。已有4家壽險公司推出「類月退俸」投資型保單,這種保單至少有3大特色;一、滿40歲才能投保,二、保單若以外幣計價,有最低身故保證給付,三、保單月月可「撥回(配息)」,但基金標的淨值過低就不撥回。
包括國泰、三商美邦、富邦及台灣人壽都推出,這種「類」月退俸投資型保單。保單主攻準退休族群,所以保戶要「邁入中年」才能買;富邦和三商美邦的保單,都是年滿40歲才能投保,台壽是41歲,國泰須滿45歲,4張保單投保年齡上限都是70歲。
其次、這4張保單,全都是「變額年金險」。照理說,保戶購買年金險後在保險期間身故,因為無壽險保障,不會有身故保證給付,但這幾張保單偏偏對身故給付「掛保證」。
台灣人壽解釋,這類變額年金險,其實附有「最低保證身故給付(GMDB )」,即在年金累積期間,客戶若身故,至少可領回「保證身故基準額」,該基準額,約等於最初投入的等值保費,用白話說,就是保戶的家屬至少可「拿回所繳保費」。
但要注意,這個保證給付,必須假設「無匯差」。若保戶買的是美元保單,一次躉繳保費10萬美元,保證身故基準額就是10萬美元,若在年金累積期間保戶身故,保單帳戶價值僅剩9萬美元,保戶家屬還是可領回10萬美元。若保戶買的是台幣保單,一次躉繳保費300萬台幣,保證身故基準額10萬美元,但投入時美元兌台幣匯率是30;若年金累積期間保戶身故,但美元走貶、兌台幣匯率為29,保戶家屬只能拿回290萬台幣的身故保證給付。
最後、這4張保單,全是類全委保單,所以都有類全委保單的「撥回(類似配息)」特色。既然是強調「領月退俸」,自然全都設計成「月月撥回」。富邦人壽舉例,60歲男性躉繳500萬台幣買保單,若保單連結的基金淨值維持10元、以每年4.05%撥回率計算,每年可領回20萬台幣。若被保險人在83歲身故,23年共領回460萬元。因為保戶在95歲保單年金化前身故,受益人還可領回500萬元(假設無匯差)的最低身故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