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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ew觀點:長期照護下,照護者所產生的損失往往超乎我們預期非常多,因此在規劃醫療保障時應適當地把照護成本納入考量。
謝姓老翁2018年到馬偕醫院接受大腸直腸外科醫師梁偉雄手術,切除直腸腫瘤、關閉迴腸造口手術等,術後感染、大量出血,最終多重器官衰竭身亡,妻子和3名兒女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梁未盡術前說明義務,判馬偕醫院和梁應賠償79萬餘元,可上訴。
家屬主張,謝翁因罹患直腸癌,2018年5月到馬偕醫院求診,由梁擔任主治醫師,並接受直腸腫瘤切除、迴腸造口手術,術後評估癌細胞沒有擴散。
梁2019年1月8日替謝翁施行迴腸造口關閉手術,但術後謝翁腹痛、大便失禁、血便、嘔吐、發燒等,出現感染發炎症狀,未料梁沒有進一步檢查、治療,謝翁之後轉入加護病房,多次開刀止血,最終因多重器官衰竭身亡。
家屬認為,梁一再稱謝翁開刀一切正常,未將腸子病變異常告知家屬,隱匿重要醫療資訊,延誤謝翁治療,認為與謝翁死亡有因果關係,有醫療過失,要求馬偕醫院和梁賠償謝妻200萬元、3名兒女各100萬元,共計500萬元。
馬偕和梁抗辯,謝翁術後的症狀,都是大腸造口關閉後,大腸開始再使用的併發症,經支持療法多能獲得改善,且謝翁年紀大、因腎臟病變長期洗腎,造成凝血功能不好,身體出血機率增加,不易止血須大量輸血,更容易發生其他併發症。
院方認為,醫師手術及後續治療並無疏失,術前也有和病患、家屬解釋病情、說明手術風險和併發症等,家屬也簽署同意書,認為謝翁死亡和醫師治療沒有因果關係。
法院認為,謝翁是因關閉迴腸造口手術的術後感染併發症而死亡,併發症症難以避免,梁進行的手術、術前評估都符合醫療常規,沒有疏失。
判決指出,根據醫審會鑑定意見,關閉迴腸造口手術有傷口感染、吻合處破裂、出血等併發症,嚴重會導致死亡,雖死亡結果不常發生,但一發生會有嚴重後果,梁有說明義務,病患和家屬也有拒絕醫療的可能。
但相關手術同意書雖提及可能發生併發症,但未提及若發生併發症會有和處置等細節,且梁手術前只跟家屬說明是簡單的手術,跟未解釋根據謝翁的身體狀況和病史,手術可能發生的併發症,以及手術可能的後果,或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利害風險,認為梁未善盡說明義務,判醫院和梁應賠償家屬醫療、喪葬費、精神慰撫金,判賠謝妻34萬餘元、3名兒女各15萬元,共計79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