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痘疫情正從歐美蔓延至亞洲,新加坡、南韓也都出現疑似案例。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昨表示,猴痘已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根據第二類法定傳染病的規定,如發現疑似病例必須在24小時內通報。
根據疾管署外網公告,符合臨床條件或檢驗條件就需要通報。臨床條件為需同時具下列條件,包括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或具有任一下列症狀,包括發燒大於等於38度、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關節痛、淋巴腺腫大或已排除水痘、帶狀皰疹,腸病毒、淋病、梅毒、軟性下疳等常見發疹性疾病的診斷。
檢驗條件則為具有下列任一個條件,包括臨床檢體分離並鑑定出猴痘病毒或臨床檢體猴痘病毒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或定序為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