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盈秀 採訪諮詢/臺北市私立辛亥非營利幼兒園園長林慧菁‧馬偕兒童醫院復健科職能治療師蔡詠如(依內文出現順序)
當孩子看到有興趣的玩具,立即往前爬行,接著用手抓住玩具、靠近自己,甚至直接放入口中;這屬於「手眼協調」的表現之一。臺北市私立辛亥非營利幼兒園園長林慧菁表示,顧名思義,「手眼協調」即是指「手功能」和「視知覺」的協調過程。
馬偕兒童醫院復健科職能治療師蔡詠如說明,想完成「手眼協調」的「過程」,必須能同時發揮「2種角色及其功能」:眼睛「確認目標」,手「執行任務」,並且整個運作的順序與路徑大致如下:眼睛看到某物體→物體相關資訊傳達到大腦→大腦下達指令給手部→手部接近物體→抓取。
由「眼」帶動「手」的能力發展
在嬰幼兒的成長過程中,眼睛能力的發展通常較早於手部能力的發展。簡要說明如下:
眼:追視
5~8個月左右的寶寶,已經擁有較佳的視力狀態,較能看清楚眼前的人物和物體,只是還不具備相關認知,無法理解和判別。林慧菁園長表示,這時候寶寶的「視線」,容易被色彩繽紛、會滾動的物品、移動的人物等等所吸引,進而移動目光,這即是「追視」能力,有助於確認「目標」的位置。
手:肢體粗大動作‧手部精細動作
隨著年齡增長,肢體的粗大動作與手部精細操作也會逐漸成熟。寶寶3~6個月大時,開始會出現一些早期的手部動作,包括:觸摸、抓握、拍打、伸直、彎曲、支撐等,此時的動作重點大多是透過不同的感覺經驗來練習「控制」,尚未能順利將動作與眼睛視線所及的事物整合。等到6個月後,寶寶更熟練地運用肢體做出想要的粗細動作,同時追視能力也較好時,慢慢地,兩者會相互搭配得成熟,由眼睛帶動手部,出現「手眼協調」過程。
從生活跡象‧初步觀察
孩子的任何動作、行為,幾乎都與「手眼協調」脫離不了關係。對於家長來說,如何初步掌握孩子的手眼協調狀況,格外重要。針對1~6歲的孩子,蔡詠如治療師表示,不妨可先從以下生活跡象來觀察。
◎以孩子的生活大小事為例(如:拿玩具),整個動作的執行速度、流暢度如何?有沒有時常發生「卡卡」的問題?或跟同齡者相比,總是「特別慢」?
◎在做某些事情時,是否「過度」仰賴視覺?(如:拿水杯就口喝水。對大小孩來說應是仰賴本體感覺及肢體協調的動作,卻在拿取杯子的整個過程中,眼睛都要時時盯著杯子、或盯著移動中的手,才有辦法準確喝到水杯中的水,如此便可能與其手眼協調能力不佳有關。)
若仍有疑問,可透過發展檢測表進一步了解,如:《兒童健康手冊》、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等,皆有相關表格可參考,甚至直接至復健科就醫諮詢、檢查較佳。
4歲以上‧可從檢測關注視力
針對未滿7歲的嬰幼兒,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7次的「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及其補助,服務項目即包含眼睛、肢體等相關檢查,能幫助父母了解孩子不同階段的發展概況。
若孩子進了幼兒園,大部分也有機會先在校園內接受簡單的視力觀察與檢查。林慧菁園長以不同年齡的狀況,舉例如下:
4歲以下:以觀察為主,看孩子平日閱讀繪本、吃東西、玩玩具等時候的視覺,是否有異常狀況,如無法專注在某處、疑似斜視等等。
4歲以上:開始會透過某些檢查,掌握孩子視力狀態,如:E字表(遮單眼)、NTU立體圖檢測(須戴藍紅雙色眼鏡)等等。
※原文刊載於2017年09月號《媽媽寶寶雜誌》367期隨書附贈《bobo小天才》別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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