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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壽險

2020/11/28

病重提領現金繳醫療費 少「1個證明」被追補320萬元遺產稅

在重病期間,如須提領現金繳交醫療費用,務必要留存收據或證明,一不小心會被當作遺產稅課稅。(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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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紀佳妘

在重病期間,如須提領現金繳交醫療費用,務必要留存收據或證明,一不小心會被當作遺產稅課稅!有位民眾在死亡前重病期間,兒子密集提領350萬元現金,儘管主張是支付醫療費,但其餘320萬元卻無法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最終仍遭到國稅局補徵遺產稅

一名民眾在重病期間,出現密集提領350萬元現金的行為,當他過世後,親人申報遺產稅時,卻被國稅局發現這筆提領紀錄,隨後他的兒子主張其中的30萬元是用於父親的醫療費用,並出示相關醫療費用的收據等證明文件,但其餘320萬元卻說不出理由,以及證明這筆錢的用途及流向,最後依規定將320萬元併入遺產,予以補徵遺產稅。

南區國稅局透露,國稅局在查核遺產稅時,若發現被繼承人銀行帳戶有密集或大額提領現金的情況,會進一步確認被繼承人身體、精神狀況及相關資金流向。假若醫院診療資料顯示,被繼承人已處於重病無法處理事務的狀態,依一般經驗法則,繼承人應對於被繼承人死亡前重病期間提領現金的流向及用途提出說明或舉證,否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將該提領款項列入遺產課稅。

南區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在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的期間,若有舉債或出售財產,繼承人也應證明其用途,以免被列入遺產課稅,甚至一旦被查獲涉有逃漏稅情形的民眾,還會遭受處罰

事實上,很多子女怕被課到遺產稅,選擇在父母被檢查出重病時,將戶頭的錢領出來,或是變賣他們名下的股票、房地產等資產,但往往都會被國稅局查核時抓到異樣,反而踩雷受罰,可能也會面臨無法繳稅,無法順利繼承家人留下來的財產。

因此,民眾如果在生前先做好壽險等保單規劃,過世後會留下一筆身故金給家人,這筆錢將成為「預留稅款」的最佳來源,也不用動用到現有資產,發揮照顧到遺族的生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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