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壽險發展趨勢
好險網/Smart智富月刊
撰文:彭金隆
2020年壽險保費收入恐創下自2008年金融海嘯以來的新低,原因有二:一是金管會基於監理政策希望保險公司不再過度銷售儲蓄保險,以免大幅增加資產規模又無法去化而增加經營風險;二是保險公司為因應未來市場變化,以及為接軌2026年新會計制度與資本制度而調整商品策略,遂降低對儲蓄保險的依賴。
近10年受低利率影響,儲蓄險成為全民重要的理財工具,大量的資金藉由儲蓄型保險流入壽險公司。為去化這些資金,壽險公司便將其投資到海外,雖賺取可觀的收益,但也必須面對國際金融市場的劇烈波動風險。隨著壽險資產規模的大幅成長,這些利率、匯率與價格波動所產生的風險,難免會讓外界擔憂。因此主管機關藉此時機要求保險公司調整體質,以降低對儲蓄險及投資收益的過度依賴,從長遠健全角度來看,確實是有必要,畢竟再厲害的保險公司也沒辦法決定全球匯率和利率,唯有持續改善自己的體質,才是應付這些不可控風險的最佳武器。
檢視壽險公司會遇到這些問題,我評估與下列面向有關:首先是壽險主流商品以強調儲蓄投資功能為主,較忽略保障型商品的銷售;再者,保險公司高度依賴投資獲利,導致獲利來源與比重不夠多元化與平衡,經營風險自然就高。保險公司的商品設計,常因過度樂觀評估或來自市場競爭的壓力,給予超乎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保證,例如銷售終身型保險時,保險公司常輕率地保證客戶一輩子的預定利率或死亡率,這些預估與保證都是超過保險公司能力的事情。
過度的保證導致環境改變時,保險公司或客戶要承擔不小的風險。利率低時買的保單,未來一旦利率上漲,將對客戶不利;反之,利率走跌,對保險公司則不利,現在壽險公司的重大利差損危機就是這樣來的。保險的本質應該是用來分散風險以解決客戶風險,而不是讓保戶與保險公司對賭看誰猜得比較準!未來面對會計與資本新制度,加上監理政策的導引,保險公司對純儲蓄險的銷售應會持續下降,並朝向強化保障成分與降低保證的方向前進,消費者也要逐漸調整對壽險商品的消費習慣,才是真正對各方都有利的發展方向。
(本文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教授、國立政治大學銀行保險研究發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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