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手頭沒有現金繳稅好苦惱,一位民眾過身後留下100萬元存款,所遺留的現金通通拿去支付喪葬費用,他的繼承人眼看繳稅期限就要到了,手頭拿不出現金繳720萬元的遺產稅,到底該怎麼辦?事實上,繼承人只要符合一定條件,除了可以延期繳納期限外,還可分期付款。
有位民眾過身後留有100萬元存款,遺產稅應納稅額為720萬元,繳納期限到110年1月25日為止,但他的家人卻發現遺留的現金全部拿去支付喪葬費,手頭已經無法再擠出錢繳稅,眼看繳納期限快到了,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事實上,在原限繳日期截止前,民眾可申請延期繳納。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稅額龐大,或是繼承人間尚未達成協議等情況,出現有必要延期的時候,可依規定在繳納期限內,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繳納,但最多以2個月為限。
至於分期繳納部分,台北國稅局指出,遺產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若納稅義務人確實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可以在繳納期限內,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以上述個案來看,這位民眾的家人在12月14日向向國稅局申請延期2個月及分18期繳納,經過國稅局核准後,可展延繳納期限到110年3月25日,且應納稅額又超過30萬元,他的家人無法一次用現金繳稅,所以也核准可以分18期繳納,每期必須繳交40萬元。
不過,要注意的是,申請分期繳納的民眾,必須加計分期利息,每一期利息都是從原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起算到繳納當日止,並依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
值得一提的是,預留未來繼承人繳遺產稅的稅源很重要,有時候死亡來得又急又快,常常讓人措手不及,當下被繼承人的帳戶存款都會被凍結,直到申報、繳清遺產稅後才能提領,因此最好在生前先預留現金,或做好壽險等保單規劃,就能用這筆錢繳遺產稅,順利繼承家人所留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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