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險網/新聞編輯中心
台新金併購保德信 卡關
台新金併購保德信人壽案審查進度備受關注,消息來源指出,目前卡在台新金處分彰銀持股以籌措併購資金的處分期間,金管會認為合理的期間,台新金尚未接受;調查中的台新銀理專弊案一旦開罰,也將影響併購案。
根據金控法及保險法,台新金併購保德信案,必須通過金管會銀行局的金控投資申請案審核,及保險局的保險業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其中財務能力及資金來源,都是審查的重要關鍵。
在資金來源方面,台新金將處分彰銀持股也列入方案之一。依金控法規定,金控投資股票須是以併購為目的,據了解,金管會的態度是,台新金只要賣一股彰銀就代表沒有併購意願,必須全數出清。
在處分持股期間方面,金管會認為不能太長才合理。但消息來源指出,目前為止,金管會認為的合理期間,台新金方面則尚未接受。
外傳台新金除賣彰銀外,也可能全數採現金增資的方式籌資,以避開處分彰銀的問題。但在保險局有關大股東適格性審查的五大原則中,「未來增資能力」依舊可能讓台新金面臨是否須處分彰銀才能籌足財力證明的考驗。
另外,時間壓力也是此併購案的另一難題。台新金旗下台新銀去年十一月中爆發理專涉挪用客戶資金高達三億元,該案會否影響台新金併購保德信,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曾表示,會綜合判斷跟考量。
知情官員說,金控投資管理辦法規定,金控申請投資須符合的條件中,包括「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無有礙健全經營情事,且最近一年內未有遭主管機關重大裁罰或罰鍰一百萬元以上的處分案件」。在法令規定非常明確下,一旦金管會對理專案開罰而台新金併購保德信案卻還在審查中,則併購案勢必受到影響。
金管會裁罰有一定的作業程序,以玉山銀理專弊案為例,去年七月初爆發,原本金管會表示九月開罰,因首度要主管連坐罰,程序更嚴謹,最後延至十一月廿四日才開罰,從爆發到開罰約四個月時間。
台新理專案是去年十一月中爆發,快則三個多月,慢則四個多月,就可能做出處分。因此,台新金併購保德信案,除與保德信方面合約有效期間問題外,也可能面臨理專處分案的時間壓力。
據了解,身為彰銀第二大股東的財政部,為解決彰銀多年的僵局,也積極尋找買家承接台新金手中彰銀持股。願意承接的買家,包括公股事業及壽險公司等民營事業,合計可吃下一成多持股。近來引發爭議的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已確定不在買家名單中。
(經濟日報/文:邱金蘭)
《延伸閱讀》
《厲害!頂尖壽險業務員靠一件事 全年業績破表了》
《2020年壽險公司各通路銷售排名出爐!銀保、業務員吸金王是這些》
《18家產壽險理賠新制元旦上線 一家申請多家適用》
《金管會重砲金檢理專到3月 查核方式曝光、抽屜必翻》
《要業績快學起來!愈優秀的保險業務員 愈會做這3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