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馬路如虎口,行人、駕駛穿梭車中,發生事故的風險非常高,根據內政部統計,2020年1-11月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將近41萬人,一但發生事故受傷,輕則擦傷、骨折,重則殘廢、死亡,顯見意外險保障的重要性;另外,駕駛也可以補強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以及車體險,為自己避開上路可能發生的全面風險。
內政部統計2020年1-11月交通事故件數與死傷人數,道路交通事故有30萬6,144件,死傷人數計40萬7,919人,較2019年同期分別減少3,116件(-1.0%)及6,818人(-1. 6%)。
肇事原因當中,以汽(機、慢)車駕駛人過失1,550件占93.94%最高,其中又以未依規定讓車最多、有247件,其他常發生的肇事原因包含違反號(標)誌管制162件,酒醉(後)駕駛失控136件,及轉彎(向)不當112件等。
另外,民眾最為關注的酒駕肇事件數有136件、死亡人數138人,分別較2019年同期增加7件及3人,內政部指出,此現象顯示酒駕防制仍需持續受到重視,未來將加強結合相關單位共同努力,根本防制酒駕發生。
以肇事車種觀察,機車肇事801件(占48.55%)最多,自用小客車358件(占21.70%)第二,小貨車155件(占9.39%)及大貨車130件(占7.88%)分居第3、4位;但從車種別肇事率來看,則以大貨車每萬輛發生事故7.81件最多、大客車6.07件第二、小貨車1.65件居第3,可見大型車輛的肇事風險也是很高。
另外,肇事時間多集中在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上午為8-10時、下午為16-18時,因車流量大較易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來得猝不及防,就算自己好好遵守上路規則,也可能遇到其他不守法的人讓自己受傷。交通事故也是意外死亡當中的第一位,時常穿梭於車陣當中的民眾,更需要好好規劃保障,其中意外險就是不可或缺的保單,若發生事故也不必煩惱醫藥費沒有著落。
除此之外,行車駕駛只靠政府規定的強制險,保障非常單薄,可以多完善第三人責任險,或是附加駕駛人傷害險,這樣在不幸發生意外事故時,就不用擔心賠償問題,也能照顧到自己的損失;若有車體險,車子的損壞維修費用也不用愁。
現在超跑滿街跑的情況也很普遍,要是擔心不小心撞到超跑就會讓自己傾家盪產,就需要投保超額責任險,可以在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之外有更多保障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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