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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投保、推銷不斷 金管會:清查若有違個資法將重罰
民眾至銀行開戶或投保壽險時,申請開戶定型化契約中常被迫要求勾選同意個資被允許做其他行銷使用的「綑綁式同意」,造成一次開戶或投保,推銷不斷,甚至有詐騙簡訊充斥其中。金管會今表示,將展開清查,若查獲將開罰5至50萬元。
詐騙頻傳,民眾收到金融借貸款簡訊也成日常,但民眾或許不知道,相關個資是在自己申請或採購金融服務時被迫同意使用。國民黨立委林思銘上午舉行「綑綁式同意個資利用條款,產險公司侵害保戶權益,金管會應祭出重罰」記者會,指出當前十大產險公司常以強勢交易地位,要消費者「綑綁式同意」授權所有個資使用。
金管會保險局主秘林耀東指出,所有金融業與消費者簽訂服務契約,消費者相關個資使用,要回到個資法相關規定,必須合於特定目的使用,之前也曾對違反個資法的金融壽險業祭出重罰,之後將再展開清查,確保民眾權益。
行政院消保官梁明圳表示,金融或壽險業者有義務要揭露重要資訊給消費者,並供消費者做選擇,產險公司相關情況已違反消費者選擇權,讓消費者在無奈或不知情情形下同意產險公司對其個資做原申請服務以外使用,損害消費者權利。
林思銘舉例,當前十大產險公司的汽機車強制險線上投保個資蒐集告知事項中,即暗藏要求消費者同意個資被用於行銷、網路購物、電子商務服務,形同一投保就簽「賣身契」,產險可濫用個資行銷,打行銷電話、發行銷簡訊騷擾。
林思銘批評,民眾若要投保,對這些投保個資蒐集告知事項只能選擇「同意」,才能完成後續申購行為,完全違背個資保護法「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須明確告知當事人使用目的,並經同意後始得加以利用」規定。
林思銘更認為,這類「綑綁式同意」授權壽險公司將個資用於行銷,也違反大法官釋字第603號解釋中宣示,個人應對個資如何被使用有決定權;批評利用個資履約與利用個資行銷是兩回事,但保險與金融業界對這個個資侵害普遍存在。
對此,梁明圳說,金融保險公司若利用個資密集推銷,造成民眾困擾,主管的金管會有責任要求業者改善。
(聯合報/文:周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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