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一位民眾剛與認識多年的女朋友完成訂婚手續,為了展現對女朋友的愛情並博取準岳父母的好感,決定幫女朋友投保一張高額人壽保單,並且約定以準岳父母為受益人,但是他聽說一定要有保險利益才能買保險,並不確定他與未婚妻之間是不是有保險利益。
當民眾跟保險公司買一張壽險保單時,都要在要保書上填寫要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目前並未限制三者之間的關係,不過,因為道德風險的考量,保險公司通常會限定只能填定配偶、直系親屬或法定繼承人等具有「保險利益」的人,一般人若沒有別的考量,也都會填寫法定繼承人。
根據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於自己或家屬、供應生活費或教育費的人、債務人、為自己管理財產或利益的人等4大類人的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除此之外,其他基於有效契約而生的利益,也可做為保險利益。
雖然該位民眾與他的未婚妻之間並非屬保險法所規定的情形,但是,因為他與未婚妻之間已經訂有婚約,因此可以認為未婚夫妻間基於有效的婚約而生的利益,因此還是可以幫他的未婚妻投保人壽保險。
另外,有些人會想要將自己尚未婚配的另一半指定為受益人來展現愛意,如果指定的受益人不是法定繼承人等有保險利益關係的人,保險公司也會詳加調查,並要求更換或限定受益額度。
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心中的受益人不是配偶、直系親屬或法定怎麼辦?除了趕快去辦結婚登記外,程序上,可以先填寫法定繼承人等保險公司可以核保通過的人,讓保險契約成立生效,等保單發下來後,再填一張契約變更書,把你心中的受益人名字填上去。
當然,保戶也不用擔心未來與另一半分道揚鑣了怎麼辦,因為變更受益人只要要保人跟被保險人簽名即可,之後仍然可以把保單受益人改回法定繼承人或其他人。
《延伸閱讀》
《業績收割機!保險業務必知含金量最高國際獎》
《財運最佳5星座報你知 這星座過年打牌手氣旺到炸!》
《注意!斷保族少1條件只能月領 想一次領得看「年資」夠不夠》
《好好照顧長輩!給紅包也要顧保障 3款保單幫避風險》
《不是每個人60歲領退休金! 勞保年金這樣領「%數」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