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新聞觀點 > 時事 > 新聞推薦

政策消息

火險

2021/03/10

扯!超收3年住宅火險保費 京城銀挨罰180萬要清查退費

京城銀行被抓到未經客戶同意直接更換保險公司,導致多位客戶長達3年的時間遭超收保費,除了開罰180萬元、限期1個月改正之外,同時也要求京城銀行全面清查、退費。(圖/shutterstock)
瀏覽數:4224

文/紀佳妘

房貸族要小心住宅火險被銀行超收保費!金管會公布新裁罰案,京城銀行被抓到未經客戶同意直接更換保險公司,導致多位客戶長達3年的時間遭超收保費,除了開罰180萬元、限期1個月改正之外,同時也要求京城銀行全面清查、退費;承保京城銀住宅火險的新光產險,則發現批改申請書的要保人簽章欄位空白等核保缺失,遭金管會裁罰60萬元。

金管會表示,京城銀行辦理住宅火災保險業務,沒有確實依內部作業規範審核相關保險文件,發現有要保人前後年度簽名不一致、或與授信契約文件的簽名不一致情形,共涉及28名客戶、65張要保書

 

 

不僅如此,京城銀行擅自為客戶更換投保的保險公司,導致保費增加,卻沒有事先說明及取得客戶同意,這部分則有5名客戶在2008年至2020年間被超收3,153元,加上該銀行沒有保存招攬相關文件副本,綜合上述缺失,共核處180萬元罰鍰及2項限期1個月改正。

此外,承保京城銀行住宅火險的新光產險,則出現批改申請書的要保人簽章欄位空白,且在核保過程未確實審閱要保人的簽章,或其他法令規定足資證明要保人投保意願的相關證據或填報內容,與保險相關法令規定不符,也挨罰60萬元。

至於京城銀行蔡姓保險代理人,執行住宅火災保險業務的簽署工作時,沒有確實審核要保書應由要保人簽章,卻於要保書簽署,遭金管會核處立即改正。

 

 

《延伸閱讀》

小心!死亡超過「一時間點」股利須併入遺產申報 一招為子女預留稅源

注意!業務員賣外幣保單有2新規 沒過暫停招攬1年

為孩投保儲蓄險繳到一半後悔 網勸媽堅持:未來小孩會感謝你!

要保人先被保險人死亡會衍生3情況 遺產稅、保單這樣處理不出錯

把握時間買起來!網讚美元「真的太便宜」 多換留著繳保費最划算

 

 

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 (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
平均分數 0
出外工作必備2款保單 過來人曝車禍換人工關節:20萬保險公司幫買單 新光人壽「創新設計」與「顧客滿意」 獲金炬獎四項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