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疫情衝擊各行各業,連帶影響勞工生計,可能連孩子學費也籌不出來。為減輕失業勞工的經濟負擔,勞動部公布本學期就學補助資格,只要符合4項條件的人,每一位子女最高可領2萬8,800元,自9月6日至10月14日可提出申請,有需求的民眾可要抓緊時間,對荷包不無不小補。
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110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的申請資格條件如下:
1、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0年9月14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者。
2、或是勞工於申請截止日前(110年10月14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09年10月14日至110年10月13日)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且前一年內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還須符合3項條件才可申請,條件二則是申請人及配偶109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條件三為申請人於今年10月14日以前,未請領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條件四為,這項補助僅限子女,且必須是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的學生。
勞動部表示,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
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
舉例來說,勞工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一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勞動部提醒,若依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規定,已免學費者,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也提及,對本項補助有需求的民眾,可自9月6日起至10月14日止透過2種管道申請。
1、掛號郵寄
紙本申請書可於9月6日起到申請系統下載,或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台)、勞保局各辦事處及勞動部四樓服務台索取。
2、線上申請
民眾可到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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