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紀佳妘
申報遺產稅過去常出現漏查、短報的情況,甚至也因此錯失理賠機會。財政部表示,今(1)日起民眾查詢股票、保險、存款等金融遺產時,統一由國稅局做為單一窗口,不用一一等待各金融機構回覆,可透過2種方式將金融遺產的財產資料一次拿到手,有利民眾辦理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在國稅局全功能櫃檯查詢被繼承人「遺產稅財產資料參考清單」時,可同時查詢被繼承人死亡時的存款、基金、上市(櫃)與興櫃有價證券、短期票券、人身保險、期貨、保管箱、銀行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金融遺產,且首次查詢皆免收任何手續費。
民眾只要填寫1份申請書,勾選相關查詢單位,即可在國稅局「一站式」完成申請,國稅局受理後將申請資料轉給相關金融機構,但由於金融遺產資料並沒有統一管理機構,須由各家金融機構將查到的金融遺產資料分別郵寄給申請人,財政部為解決此問題,整合國稅局及金融機構作業系統,協調金融機構將查得資料以電子傳輸方式匯回國稅局,統一由國稅局擔任回復窗口。
國稅局指出,民眾自9月1日起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將統一由國稅局提供,可選擇由國稅局掛號寄送,或者自行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遺產稅電子申辦軟體」,在申請後30個工作日起使用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等下載被繼承人包含金融遺產的財產資料。
另從今年3月15日起,各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也加入提供受理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服務,申請人臨櫃申請時,須備齊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文件、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至於委託他人申請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託書可就近向任一國稅局及直轄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國稅局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遺產稅申報,如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可於申報期限屆滿前,以書面申請延期,延長期限以3個月為限,納稅義務人不得以未接獲查詢的金融單位通知,而免除申報義務或延長申報期限。
除了上述查詢管道外,民眾在辦理親屬死亡登記後,也可到壽險公會網站,下載並填寫「本會受理民眾投保紀錄查詢申請表」,並以郵寄「掛號」到壽險公會,即可查詢過去投保紀錄,包括所有投保公司名稱、投保險種、保額、保單目前狀態等,若想進一步了解保單詳細的內容,仍要自行聯繫詢問保險公司,而每查詢一人的工本費(含掛號郵資)為250元,要以郵政劃撥方式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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