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統計,20~29歲的女性剖腹產率大約是3成,30~39歲則是約4成,而小於20歲或是40歲以上分別約2成及56%,可見剖腹產比率與女性年齡息息相關,年齡越長的孕婦剖腹產機率越大,但是否每個剖腹產保險都可以獲得理賠?
有以下三個關鍵須注意:
1.購買保單時仍未懷孕
因為根據保險法第127條規定: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2.是否醫療行為必要之剖腹產?
因此剖腹產如果是自願的,例如:看時辰、怕痛等原因,就算是除外責任因此無法獲得理賠。
3.剖腹產原因是否符合8大類?
根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如果有下列原因導致需要剖腹產,就須理賠-
1.產程遲滯:已進行充足引產,但第一產程之潛伏期過長(經產婦超過14小時、初產婦超過20小時),或第一產程之活動期子宮口超過2小時仍無進一步擴張,或第二產程超過2小時胎頭仍無下降。
2.胎兒窘迫,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在子宮無收縮情況下,胎心音圖顯示每分鐘大於160次或少於100次且呈持續性者,或胎兒心跳低於基礎心跳每分鐘30次且持續60秒以上者。
b.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PH值少於7.20者。
3.胎頭骨盆不對稱,係指下列情形之一者:
a.胎頭過大(胎兒頭圍37公分以上)。
b.胎兒超音波檢查顯示巨嬰(胎兒體重4000公克以上)。
c.骨盆變形、狹窄(骨盆內口10公分以下或中骨盆9.5公分以下)並經骨盆腔攝影確定者。
d.骨盆腔腫瘤(包括子宮下段之腫瘤,子宮頸之腫瘤及會引起產道壓迫阻塞之骨盆腔腫瘤)致影響生產者。
4.胎位不正
5.多胞胎
6.子宮頸未全開而有臍帶脫落時
7.兩次(含)以上的死產(懷孕24周以上,胎兒體重560公克以上)
8.分娩相關疾病:
a.前置胎盤。
b.子癲前症及子癇症。
c.胎盤早期剝離。
d.早期破水超過24小時合併感染現象。
e.母體心肺疾病:
(a)嚴重心律不整,並附心臟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或心電圖檢查認定須剖腹產者。
(b)經心臟科採用之心肺功能分級認定為第三或第四級心臟病,並附診斷證明。
(c)嚴重肺氣腫,並附胸腔科專科醫師診斷證明。
至於前胎是因上述原因剖腹產,下一胎剖腹產是否理賠,每家保險公司規定不一,因此建議可以詳細詢問,比較能獲得有益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