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確診者的居家照護用藥,壽險公司的法定傳染病住院醫療險(又稱壽險業防疫保單)怎麼賠,備受社會大眾關注。中國人壽昨(20)日率先表態,理賠的藥物,不限Paxlovid、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政府公告之抗病毒藥物,但以「關懷金」而非住院日額的名義給付。
換言之,中壽的保戶只要提供所需文件,經醫師診療並開立藥物,將比照住院日額理賠,只不過,名稱改叫關懷金,而非一般住院醫療險的住院日額。
壽險公會本周二(17日)邀請11家壽險公司總經理舉行視訊會議,討論兩個案子,一為服用專為治療COVID-19疾病之藥物,如:Paxlovid、Molnupiravir、清冠一號等政府公告之抗病毒藥物,可比照一般住院予以理賠。
另一個以方案一為理賠原則,但若民眾僅服用一般症狀緩解藥物,如:退燒、鎮咳,各公司得自行判斷處理。
第二案明顯對保戶比較有利,中壽昨日明確表態,不會採用第一案,以免身體狀況無法服用政府公告之抗病毒藥物者,尤其是12歲以下的小朋友,沒有辦法獲得應有的保險保障。
據悉,南山人壽與新光人壽也決定不會限制藥物種類;國壽方面,執行副總林昭廷昨說「我們暫時沒有回應」,其餘如台壽等七家壽險公司,目前也還未決定理賠標準。
中壽高階主管指出,依循金管會監理精神與方向,以及配合中央防疫政策避免非中重症者造成醫療量能排擠,並且落實當初推特定防疫商品協助保戶對抗疫情風險的初衷,中壽經過內部討論,決定即起從寬認定相關醫療保單保戶理賠標準,不僅符合條件的居家照護者可適用住院理賠,獲得等同住院日額的關懷金給付,理賠條件中有關醫師開立治療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