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保險辭典/除外責任 投保不會理賠的範圍 搞懂不吃虧
熱愛投保,但有清楚知道保單有除外責任
根據保發中心統計,台灣人投保率突破240%,每人每年平均保費支出將近14萬元,顯見台灣人熱愛保單程度。但在投保時該注意什麼事項,民眾卻可能不是那麼清楚,務必瞭解所購買的保險商品「除外責任」範圍,也就是指哪些情況不會獲得理賠,先搞懂才不會感到吃虧。
金管會提醒民眾,投保時應注意及充分瞭解除外責任的範圍,為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的項目有哪些,才不會等投保後未獲理賠,產生糾紛。
多數民眾都有透過保險轉移風險的意識,不過也並非買了保單後,所有事故就都會獲得理賠。因為保單條款中有一項「除外責任」,在「除外責任」中的項目,保險公司都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民眾在投保前好好檢視一下保單條款哪些不予理賠,是否符合自身期待與需求。
事先約定將可保危險不提供保障
以人身保險為例,危險分為「可保危險」和「不保危險」。所謂「除外責任」是將「可保危險」項目,事先約定「不提供保障」。例如,《保險法》規定的「傷害保險人於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及其所致殘廢或死亡時,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但傷害保險條款仍約定「被保險人飲酒後駕(騎)車,其吐氣或血液所含酒精成份超過道路交通法令規定標準者」所導致的死亡、殘廢或傷害,保險公司可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不過,也有保險業者針對除外責任項目,額外推出相關保險商品。以住院醫療保險為例,其條款約定「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屬除外責任,故自然生產所導致的醫療費用,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生產過程及費用對婦女來說也是承受不小的風險。因此,仍有轉嫁生育風險之需求,業者陸續也針對不除外責任範圍,推出相符的女性保險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