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可透過「自行投保」或是「刷卡獲贈權益」,在整趟旅遊行程中獲得旅遊不便險的保障。旅遊不便險與天災相關的理賠項目中,常見像是「行(旅)程延誤」、「班機延誤」、「額外旅行費用補償」、「旅程縮短」、「旅遊取消」與「班機改降補償金」等。
比較國內12家產險公司可經由網路購買的旅平險條款,發現各家產險公司針對颱風等天災而啟動理賠的項目、金額、延誤小時標準、發生事故所在地等條件不同。
第一,「行(旅)程延誤」、「班機延誤」均將颱風、暴風、雷擊等天災因素納入理賠範圍。
各家產險的延誤小時標準大致分為4小時、6小時、12小時不等。因颱風延誤4小時即啟動理賠的有富邦、新安東京海上、國泰世紀、明台、台壽保、新光、和泰、兆豐;其中定額給付額度最高的是明台、新光、富邦,若因颱風延誤4小時以上則可申請單次5,000元理賠金,整趟旅行中限1次到2次理賠次數。而國泰世紀理賠金為4,500元,暑假限定方案則是投保保額500萬元以上,「班機延誤」理賠金為定額給付8,000元。
因颱風延誤6小時以上才啟動理賠的有安達、南山及旺旺友聯;而華南則要延誤12小時以上才啟動理賠。
第二,若在台灣出發時,發生颱風導致班機被取消、延誤,賠或不賠,從條款就能看出端倪。以明台產險來說,「旅程延誤」是指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進行「海外旅行」時,發生天災導致其所預定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較預定出發時間延誤 4 小時以上者,而又將「海外旅行」定義為保險人離開台灣海關出境櫃台之時;因此,當民眾尚未出台灣海關前已確認班機因颱風取消、延誤,無法申請理賠,反之,出海關才被通知航班取消、延誤,則可申請理賠。
部分產險公司也會提供「班機改降補償金」,若因風雨太大導致需要緊急迫降在其他機場(不含台灣境內機場) ,也可向保險公司申請。像是台壽保、國泰世紀、新光、和泰、旺旺友聯、兆豐等都提供這項理賠。
另外像是因颱風導致產生額外住宿費、交通費等,也可向保險公司在限額內申請「額外旅行費用補償」,包含新光、國泰世紀、和泰、華南等有提供此一理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