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許姓女子2016年1月9日騎機車外出,卻與駕駛汽車的陳姓男子發生擦撞,導致肋骨閉鎖性骨折,原本只要按照程序申請就能獲得理賠,沒想到她竟然與專門代理車禍調解的業者偽造任職聲明,一口氣將身價抬升至月薪20萬元,反而被戳破謊言還吃上偽造文書的罪責。
陳男提到,當天下午4點51分他開車行經泰山區明路與貴陽街口,結果與許女發生擦撞,導致對方左側第二、第三肋骨閉鎖性骨折以及雙下肢鈍挫傷,車禍發生後3天他向保險公司申請出險,對方先是聲稱自己一個月月薪高達20萬元卻又提不出損失證明遭到拒絕,接著竟然找來專門代辦車禍調解的業者製作兼職工作證明,企圖提高理賠金額,如果超過30萬元就要抽取3成的報酬。
陳男表示,同年4月他們在新北市板橋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他一直覺得哪裡怪怪的,於是上網查詢許女提供的任職資料,發現根本就沒有這間公司,氣得反過來提告對方涉嫌偽造文書詐財。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警員事後持法院搜索票前往業者的營業處搜索,果然找到偽造的印章等證據。
許女辯稱,車禍發生之後他就將賠償事宜全權交由業者代理協調,「我從未見過那些證明書,只是那時候我將手機行的報表交出去時,對方說我薪資太少會幫忙想辦法,我有問要如何處理,卻只得到不要多過問的回答,沒想到竟然是製作假資料。」
而負責幫陳男辦理保險理賠的巫姓專員證稱,當時聽到許女一開口就說自己月薪20萬時,他就知道這次的和解可能談不成,因為這個金額和以往處理的案件行情差太多,後來又聽說對方是從事手機業,因為自己的親戚也有人是做這一行,所以他對這之中的利潤很清楚,根本不可能賺這麼多,於是就將這件事告訴陳男,仔細一查才發現一切都是假的。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許女明明從事手機業,卻與業者一起偽造在其他公司擔任業務經理的任職證明,還以車禍請假3個月為由要求理賠,雖然她否認犯行,卻又提不出其他證據反駁,最後從重依偽造文書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