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24日)表示,針對70歲以上「高齡保戶」保險招攬爭議,保險局已決定修改投資型保單銷售應注意事項,即未來保險公司向70歲以上高齡者招攬保單時,投保過程須「錄音錄影」。
蔡麗玲表示,保險局在「今年底之前」會完成法規修正,但會給業者緩衝時間,最快應在明、2019年才會實施。
目前壽險業針對70歲以上保戶行銷保單,雖有「事後電訪 確認」機制,但無法杜絕相關行銷爭議,因為有些高齡者可能「瞞著家人」自行投保,等到家人發現老人家砸了大筆資金買保險,或者買到不保本的投資型保單時,可能已經來不及了。
另外,近日有南山人壽業務人員兼保戶向媒體爆料,指南山人壽在2008 年時,發行一檔連結由當時巴克萊銀行英國總行發行結構型商品的「投資型保單」,銷售時說保單「保證保本、最高鎖利」,但保單到期並未保本。蔡麗玲表示,已要求南山人壽善盡消費者保護,並妥善處理,也會了解銷售有無不當之處。不過,投資型保單本來就自負盈虧,無「保本」可能。
南山人壽則表示,根據這張南山人壽登峰造極變額壽險保單條款約定,所連結的結構型債券投資標的,到期時將「保證期滿淨值」為此投資標的投資期間歷史最高淨值,南山人壽都有依約履行。
南山人壽表示,該結構型債券期滿前,都會寄發通知給保戶,若保戶未申請投資組合變更或投資標的轉換,南山人壽將依條款約定轉入貨幣型基金,但並不影響該結構型債券期滿淨值為此投資標的投資期間的歷史最高淨值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