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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免驚!年金領6.6年等於一次領 身故由遺屬續領

記者陳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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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領回機制
勞保老年給付可以選年金或選一次請領,很多勞工擔心年金領了沒多久就去世,領的反而比一次請領少。其實勞保條例訂有「保證領回機制」,勞工若領的年金金額少於一次請領就過世,勞工遺屬可以選擇一次領走差額金,或是領遺屬年金。
 
勞保老年給付可以選擇一次請領或領年金,根據勞保局估算,以往勞工大約領八年年金,就等於一次請領總額,但隨著勞工勞保年資增加,每月請領年金金額也跟著提高,到了去年,兩者時間接近,只要領年金6.6年就等於一次請領總額。不過很多勞工仍不免擔心,「萬一年金領不到一次請領總數就去世,豈不是很吃虧?」
 
勞保訂「保證領回機制」
事實上,勞保條例訂有保證領回的差額金條款,如果勞工領年金時間不到一次請領總數,其與一次請領差額仍可由家屬領回。舉例而言,勞工每月領1.7萬元年金,只領五年就過世,五年總共領102萬元,但如果是一次請領,原本可領180萬元,兩者差了78萬元。
勞保局表示,根據規定,勞工遺屬可以根據順位將78萬元差額金領回,依序是配偶及子女、父母、祖父母、受扶養孫子女、受扶養兄弟姐妹。家屬可以選一次領走差額金,也可以選擇領遺屬年金(原領老年年金金額半數),其中選一次領走78萬元最單純,但如果選擇遺屬年金,則各順位都訂有資格,必須符合一定條件資格才能領遺屬年金(如附表)。
勞保遺屬年金請領條件
 
各種年金只能擇一領取
不過,要注意的是,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各種年金只能擇一領取,也就是說,如果勞工遺屬本人已經領有勞保年金或失能年金,則只能選擇一次領走差額金。若遺屬不想一次領差額金,選擇領遺屬年金,一旦遺屬有一天自己要領勞保老年給付時,就會面臨在勞保年金與遺屬年金之間擇一;但如果遺屬非屬勞工,而是軍公教人員,因非屬勞保年金,可以同時領軍公教月退休金及勞保遺屬年金;若遺屬領國民年金者亦然,不受年金只能擇一領取限制。
 
勞保局表示,實務上多數勞工遺屬大都選一次領走差額金,但是由於個別狀況不一,勞保局在第一線面對遺屬時,都會協助試算各種金額供勞工遺屬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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