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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4

[新聞推薦]颱風弄壞愛車愛房 保險賠不賠?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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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聯合晚報 記者仝澤蓉  編輯整理/好險網
 
尼莎剛走,海棠又來,大雨大雨一直下
 
今年梅雨季節雨下得特別大, 8月又是颱風季節,夏季的鋒面豪雨以及颱風帶來的驚人雨量,常造成淹水災情,也造成民眾生命財產嚴重的傷害與損失,因應氣候異常,不論房屋或愛車,都需要颱風洪水險提高保障,除了傳統的颱風洪水險附約,若要精省保費也可以採取限額保險。
 
房屋附加投保颱風洪水險
 
通常房屋要獲得颱風洪水險的保障,屋主必須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之後再「附加投保颱風洪水險」。以雙北地區約35坪、一樓的住家為例,房屋造價(不含土地價值)在500萬左右的1年期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費近3000元,再附加保颱風洪水險,每年約需再加繳8,000多元的保費,整體保費至少萬元起跳。
颱風季來臨,保險公司提醒,因應氣候異常,不論房屋或愛車,都需要颱風洪水險提高保障。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上述情況,如果投保居家綜合保險,基本的火災、地震保障3000元起跳,附加颱風洪水險保費3000元,也就是大約6000元可以搞定。居家綜合保險保費雖然便宜許多,但是屬於限額保險,僅在100萬元以內理賠,因此比較適合一般家庭,如果住家富麗堂皇,這樣的保險額度可能不足。
 
省保費 可採限額賠償方式
 
一般的住宅火災附加颱風洪水險,在動產損失的理賠是採「實際現金價值」基礎,也就是說理賠時必須扣除折舊,例如三年前花3萬元買的電視機倘若遭淹水損壞,現在價值只剩7000元,則保險公司只會理賠7000元。
居家綜合保險在保險額度內採「實損實賠」不扣折舊,其中颱風洪水險的保障採「限額賠償」方式,例如投保居家綜合保險附加限額100萬的颱風洪水險,在100萬的保險額度範圍內,不分動產或不動產,理賠時採「實損實賠」的計算基礎、不需扣除折舊。
 
淹水受損通常以屋內動產居多,因並非房屋全損,選擇投保居家颱風洪水險100萬,實際上已能滿足大部分家庭避險需求,而且一年只需加繳3千多元的保費,比傳統的住宅火險附加颱風洪水險保費節省約一半,是保費經濟、保障實際的選擇。
 
泡水車 天災限額險有保障
 
豪雨造成地下停車場積水,導致民眾愛車泡水狀況時有所聞,但國人為汽車投保颱風洪水險的比率仍不高,2016年全國投保颱風洪水險件數僅3萬1143件,相對於全國約784萬部汽車而言,投保比率還不到1%。
主要原因是保費負擔高、且有須先投保車體險的限制,以車價80萬的國產汽車為例,車主必須先投保車體損失險後,再加繳6000多元投保颱風洪水險,愛車因颱風洪水所致的損失才能獲得理賠保障 。
 
考量民眾保費負擔及汽車加保颱風洪水險的投保比例低,「汽車天災限額保險」是更適合的選擇,一樣是車價80萬的國產汽車,投保10萬汽車天災限額保險,一年期保險費只要951元,且是以主險方式投保,車主毋須先投保車體損失險,即可直接投保「汽車天災限額保險」,對於三年以上車齡或無投保車體損失險的車主而言,可用小額的保費為愛車多增加一層天災險的保障。
 
有上限 衡量投保標的價值
 
無論房屋或愛車,這類限額保險都只能在約定範圍內實損實賠,通常汽車限額是10-20萬元,房屋限額100萬元,好處是保費便宜,缺點是理賠有上限,因此是否要節省這筆保費支出,進而選額限額保險,可依據個人投保標的價值來判斷。
 
新聞授權: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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