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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產險傷害、健康險不好賣? 2原則補保障缺口

好險網/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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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媒體報導指出,產險業推了3年的三年期傷害險,單項保費於2018年已衝至上億元,但佔整體傷害險保費還不到1%,其主要是因民眾一口氣要交3年的保費,不太符合一般民眾習慣。此外,產險業也有賣健康險,但根據金管會的規定,產險業所銷售的保單,都是年期不得超過3年的短天期險種。

撇開產險公司銷售通路的限制不說,一般民眾其實很少接觸到相關商品的資訊,因此保戶在投保時,適不適合選擇產險公司的3年期以下傷害險與健康險,其實可以根據以下2大原則。

預算有限的保戶

有保費預算限制的保戶,可以選擇產險公司的傷害險。因為,傷害險保單不論產險或壽險,都沒有「保證續保」的設計,所以理論上向壽險公司或產險公司購買,其實都沒有太大差別。但實務上,由於產險公司保單的內容變化多,再加上保費相對便宜。所以,如果是有預算限制的保戶,其實可以從保費較便宜的產險公司為主。

最好選擇一次給付為輔助

其次,向產險公司買健康險,最好選擇「一次給付型」。如果保戶想買的是健康險,由於壽險公司的保單大多都有「保證續保」機制。所以,除非是一次給付型的健康險,例如罹病後一次給付的重大疾病險或癌症險,否則仍建議以壽險公司產品為優先,產險公司的產品為輔助。

「輔助」的意思是指:保戶可以先向壽險公司投保「非一次給付型」的健康險(例如採分次給付的住院醫療險,或是傳統癌症險),而如果發現短期內,自己或家人有保障缺口,就可以善用保費較低的保單來補足可能的需求缺口。

至於,「3年期傷害險不受保戶青睞,是因為一次要繳交3年的保費」問題,如果以同一家金控旗下的產、壽險,推出類似保額(實務上產、壽險會在產品上做到市場區隔,但主要的「身故全殘」及「附加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障金額相同)的保單,就算是一次繳3年的保費,仍可能具有一定的保費競爭力。

當然,由於每張保單的保障內容不盡相同,就算是同一金控旗下的產、壽險所推出的類似商品,都會做到一定的「保障內容差異」。所以,保戶仍應優先以「自己最為需要的保障內容」開始著手。

《延伸閱讀:傷害險業績 產險小蝦米贏壽險大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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