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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買婦女兒童險 先懂官方4提醒避中雷

記者李蕙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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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兒童保險要買前 先懂官方版4提點避中雷

準媽媽選擇相關婦嬰險及家長為孩童投保相關新生兒保險時,保險局及壽險公司提醒務必要請業務員先提供保單條款樣張,充分暸解保險商品內容的保障給付條件、疾病定義、除外責任範圍、等待期間天數等4個要點,避免日後衍生理賠爭議。

內政部統計,2017年新生兒生母之平均年齡已達32歲,較10年前增加2.4歲;且生母年齡超過35歲的占29%,較10年前增加16.6%,顯示高齡生育的快速增長趨勢。

保險局與壽險公司表示,高齡產婦有逐步增多之趨勢,產婦視自身需求投保女性或兒童保險商品時,因目前市場上相關婦女保險商品,除了因懷孕所生的相關特定疾病、醫療行為所必要的流產及剖腹產外,多會將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予以排除不予承保。

而部分保險公司特別為女性消費者設計的婦女保險,與一般的壽險、醫療保險不同之處,在於該類商品保障範圍涵蓋女性特有或常見的疾病,例如:紅斑性狼瘡、乳房重建手術、懷孕期間特定的併發症、特定婦科手術、類風濕性關節炎等。

並針對兒童推出符合其需求的保險商品,除了一般常見的住院醫療保險外,也有針對兒童常見傷病所設計的特定傷病保險。

由於這二類保險商品內容多元提醒民眾投保前除應確實瞭解保障內容與給付條件、疾病定義、投保年齡限制、除外責任的範圍、等待期間的天數等外,亦應針對該類保險特性,瞭解有無家族病史、是否為高齡產婦、能否負擔保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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