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虐死頻傳 罰30萬換不回小生命
台北市內湖區「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一名十個月大男嬰窒息身故。監視錄影畫面呈現,保母為哄睡嬰兒時,毆打頭部多次,更有保母用身體壓住嬰兒、嗚住口鼻,當下托嬰中心主任明明在現場卻未制止不適當的照顧,同時遭到連帶處分,社會局裁定此一托嬰中心違反兒少福利法,裁處30萬元並勒令停業一年。
公共意外責任險 不賠故意虐童
嬰幼童時常發生各類型的意外,托嬰中心可以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及附加「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母托育管理責任」來移轉風險,因為疏失造成男嬰意外死亡,相關的責任可透過保險移轉,但如果是故意、虐童行為,就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與附加的保母托育管理責任險保障範圍。
合法托嬰中心 雇非法保母意外賠嗎?
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承保範圍,是指被保險人(托嬰中心)登記的營業處所內,因疏忽或過失所致的意外事故。被保險人本身符合承保條件(合法立案的托嬰中心),然而根據責任保險基本條款,「因被保險人經營或兼營非本保險契約所載明之業務或執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者」,保險公司就不需負賠償責任,若業者非法雇用無照保母,導致意外事故發生,依上述條款,被保險人是「執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之業務或從事非法行為所致」,要求業者自行負賠償責任。依據實務來說,視個案而定。
除責任險外 還可投「保母保單」
衛福部的「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4條,托育人員應投保責任保險的規定。過去大多托兒所或幼稚園,都是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範圍不符合實際需求。現行保母保單,最低保額提供一人50萬元的保障,每一事故最高100萬元、一年最高賠償200萬元,一年保費480元,附加戶外條款,一年保費將提高至720元,如果是保母受托人數比較多,或者是要提高責任險的保障,此保單保額最高可以提高到一人500萬元,單一事故最高理賠金額為2,000萬元,一年最高理賠4,000萬元,一年保費為2,410元,再附加戶外活動條款,一年保費則為3,615元。
自宅居家托育 也有保母險
此外,很多保母是在自宅或到客戶家中到宅執行托育服務,2014年12月保母登記制實施後,保母自收托兒童之當日起,也須依法強制投保責任保險,目前兆豐、新光、國泰、華南、新安東京海上等產險公司都有針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托育人員專業責任保險」(俗稱保母險),只要是合格保母,若因過失、錯誤、疏漏造成孩童體傷或死亡,保險公司就會理賠,而且,事故發生後的法律流程,也有專業的產險人員提供服務,但虐待、強迫等非法行為,同樣不在保障範圍之內。另外,如果孩童是由爺爺奶奶等親人照顧,三等親之內的家屬,即使具有合法保母證照,也不在保母險的保障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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