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多年前各大保險公司已開始推出的「附保證給付」的投資型保單後,如今又有業者推出台、外幣計價,在年金累積期間具有「保證身故給付」的變額年金險。但這類型投資型保單在投入前,到底其「附保證」的機制有什麼差異?
過去,由於投資型保單的風險由保戶自負。因此,有壽險公司順勢推出各種「附保證」的投資型保單。目前市場上附保證機制的保單,幾乎都是變額年金險。
根據業者的說法,在2008年金融海嘯時期,早有不少家保險公司推出「附保證給付」的投資型保單。但隨著市場景氣好轉,因這類保費較高,保戶投保意願低,保險公司也紛紛停止銷售。
直到2010年,由於全球金融市場的波動,歐洲各國主權債危機變大,壽險業者再次推出保證給付機制的投資型保單,保證不會因投資失利而領不到錢。所以,這類商品才再次受到市場的青睞。
國外投資型保單的「附保證」機制,大約有5種不同的型態。其差異如下:
一、保證最低身故給付(Guarantee Minimum Death Benefit,GMDB)
提供一段期間內(例如年金累積期間),身故保險金不低於簽單時與保險公司約定的金額,例如最近幾家壽險公司推出的「附保證身故」變額年金險。
二、保證最低滿期金額(Guarantee Minimum Mature Benefit, GMMB)
也就是保險公司承諾在保證期屆滿時,會提供被保險人最低收益率保證。當保單滿期時,保險公司保證保戶絕對能拿回一定的金額。過去,有國內業者推出類似的保單,但主要是連結結構債式商品的投資型保單。
三、保證最低年金金額(Guarantee Minimum Income Benefit,GMIB)
在帳戶累積期間屆滿,並且轉化為年金給付時,提供被保險人不低於事前約定保證數額的年金給付。
四、保證最低提領金額(Guarantee Minimum Withdraw Benefit,GMWB)
這類保單目前三不五時有保險公司陸續推出,它主要在帳戶累積期間,自一定保單年度起,要保人得以定期提領部分的保單帳戶價值,一直到約定年齡或約定年數為止,或約定總提領金額保證不低於某一數額。
換句話說,就是保險公司會提供保戶一段「保證提領期間(年期)」,但與一般年金保險「保證期間」最大的不同在於:「保證最低提領金額」是在「年金累積期」中;後者則是指在「開始領取年金」之後。
五、保證最低累積帳戶價值(GMAB)
有點類似「保證最低提領金額」,這是在約定的帳戶累積期間或屆滿時,保證保戶的帳戶價值不低於約定金額,或是按照一定的公式計算金額。
總而言之,目前市場上推出的「附保證」投資型保單,主要是「身故保證」與「滿期保證」,有的會搭配由合作投信公司代操的「類全委帳戶」,在年金累積期間,提供所謂的「固定(非保證)撥回」機制。
也就是當保戶在年金累積期(繳交保費期間)不幸發生事故,可以領取「身故保險金」;或是保單到期或一定期間之內,保險公司才有保證本金或一定收益率。
所以,保戶在挑選「附保證」投資型保單之前,要先了解其「保證」的內容;其次,所有的「附保證」,不論是「最低身故保證」、「最低滿期保證」或「選擇類全委帳戶」都會額外收費。
雖然這筆費用,是從投資型保單「保單帳戶價值」中扣除,但仍是保戶必須支付的成本。所以,保戶在投入前,還是要了解相關成本到底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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