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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意外界定有難度 為什麼醫生拒開這種診斷證明?

好險網/愛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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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醫生 拒開這種診斷證明?

人們常在就醫時,為了保險理賠而向醫師提出診斷證明書,但相信不少人也為了診斷證明書的文字而苦惱,甚至因此引發理賠爭議。

「醫師,請幫我開診斷證明書…」無論急診、門診、住院醫師都經常被這樣要求。雖然各醫院已有各自明文規範,僅僅分為「診斷」及「醫師囑言」兩大部分的診斷證明書卻暗藏玄機!

復原時間、事發當下 醫師無法判斷

「醫生,請幫我開一張診斷證明,我想請假休息兩天。」有些公司規定請病假須附繳費收據外,尚需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醫囑特別註記宜休養「幾天」。但是每個人的工作內容、恢復能力、身體狀況都無法精準預測,更何況醫師在醫學教育過程所學中,沒有涵蓋判斷復原時間這個學科,實在難以判定證明。這樣的要求,是否合理呢?

「醫師,診斷證明書上請幫我註明因車禍導致顏面外傷。」當您送入醫院時,醫師依專業診斷出「顏面外傷」這個疾病,但送進醫院前,造成您顏面外傷的「原因」,可能是打架、車禍、意外跌倒…醫師無親眼看見,也無從得知,如何為您「證明」呢?

案例:「扭、挫傷」成立條件大不同

爭議多時的「扭、挫傷」,亦為診斷證明書的一大熱門議題。意外傷害醫療險賠不賠?根據西醫學上的定義,挫傷是因外力撞擊造成身體某部位紅、腫、熱、痛,發炎反應或瘀青,由此可知,挫傷成立的條件包含「外力」。

另一方面,扭傷的成因則是因為身體內的軟組織受到「應力」而受傷,像是彎腰搬重物導致腰部扭傷、因運動導致足部扭傷…等等,而扭傷通常來自於本身之體內因素。

就保險端而言,目前比較常見的理賠項目,以挫傷為主,然而,扭傷仍可能是因人為或是意外所造成,界定上有困難,常是理賠的爭議點!

醫師只能判斷客觀事實

就上述情形,診斷證明書中,醫師僅能就專業,判斷客觀事實,證明您就醫的內容。「醫師囑言」則是醫師針對疾病或傷害,做了什麼樣的檢查與處置,叮囑需要遵守的注意事項。

然而,診斷證明書是一張A4紙張,篇幅有限,僅能簡要敘述。若需要更詳細瞭解完整的就醫過程,可依您所簽屬給保險公司的委託書,讓保險公司調閱您的病歷,深入探討。

但為什麼有些內容,醫師不幫您寫呢?醫師法規範,不得開立「不實診斷書」,否則,除了道德層面會讓醫師失去公信力外,也可能面臨醫師法上的「行政罰鍰」與「廢止醫師執照」,甚至還得負上「登載不實」或「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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