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投保情況 查洗防放寬
金融業防制洗錢壓力山大,金管會近日准壽險業所提五投保情況,可採防制洗錢範化措施,即保戶投保不具保價金保單、小額終老或微型保單、團險、年繳保費未逾一定金額、可歸類為低風險客戶者,即可先免對此案戶定期審視、更新資料或進行風險重新評估,但若有事件觸動,如變更要保人、新增業務、保戶身份變動時,就須再啟動防制洗錢調查。
全球加強防制洗錢及反資恐行動,金融業更扮演此行動的重要角色,要詳細評估客戶風險、資金來源及去向,更麻煩要定期更新客戶資料、檢視相關風險,對於動輒上百萬到上千萬帳戶、保單的金融業說,算是不小的負擔,若輕忽、未達到規定,就可能被主管機關懲處。
保險業對於來自高風險地區、高風險保戶,如外國政府重要政治人士、已被國際防洗錢組織認定的恐怖分子或團體、依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的對象;從事密集現金交易業務的客戶(如外國賭場、珠寶貴金屬經銷商、餐館等);投保高保價金或高保額保單、躉繳或短年繳的保單、年金險;透過保險國際業務分公司(OIU)或網路投保的保單,都算是高風險交易態樣,必須更落實防制洗錢與反資恐。
對這類高風險客戶除了要詳細的身份及財務調查外,還要定期(即至少每年一次)檢視資料是否充足,確保資料更新。
這次保險局則是同意壽險公會所報可採簡化措施及持續監控的五態樣,一是保戶投保不具保單價值金的保單,如短年期壽險、意外險、健康險;二是投保政策性的小額終老、微型保單;三是團險客戶;四是年繳保費在一定金額以下,如年繳新台幣3萬元以下、躉繳7.5萬元以下;五是各公司依風險基礎方式評估的低風險交易。
這五大類就可延長定期檢視的頻率,即不用一年一次,且若可以從一些公務部門或公開資訊確認客戶資料,就不用要求客戶增加相關身分文件;但若客戶變更要保人、增加投保、客戶身分變更或有其他異常時,保險公司就必須啟動強化身分確認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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