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ETF新規 外資:三壽險RBC影響大
金管會調整債券ETF資本適足率(RBC)規範,將以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分類,重新計算壽險業投資債券ETF的風險資本;摩根大通最新報告預估,新規定對於中壽、台壽、富壽將有較大影響,但各壽險的RBC減幅均少於3個百分點,可望不衝擊台灣ETF市場發展。
據公告,金管會規劃壽險業投資債券ETF,必須計提6.1%的外匯風險資本,另外按照成分證券為成熟市場或新興市場,應分別計提6.33%、8.35%的風險資本。
摩根大通表示,金管會最新宣布,2020年壽險業投資債券ETF應以市場分類來計提風險資本,由於台灣五大壽險中壽、台壽、富壽、國壽和新壽,是債券ETF的最大參與者,預料五家壽險RBC的影響程度較高,但在各壽險持有債券ETF比重仍偏低,以及多數ETF投資成熟市場,整體影響可望在控制範圍。
據外資預估,目前各大壽險投資債券ETF相對其部位比重,以富壽將近4.5%最多,次為中壽和台壽均3%左右,新壽約2%,國壽在1.5%-2%。
若債券ETF同時採用新的外匯和市場風險資本,則外資估算以中壽RBC的影響幅度在2.5個到3個百分點較多,其次是台壽和富壽約2.5個百分點,國壽在1-1.5個百分點,新壽1個百分點。而且五大壽險扣減後,RBC終值仍全在200%以上。
至於整體債券ETF的RBC增減,預期將拉升13%。摩根大通認為,此幅度並不影響台灣ETF市場發展。
外資法人指出,現階段對壽險業影響最大的規定,仍是所有ETF必須落實受益人分散,以及更長線因應IFRS 17的增資壓力;而在外資全體評估中,認為富壽和中壽是台灣壽險業中,體質相對健全更能應對新規定的影響。
投信業者也分析,受益人分散持續對機構法人交易帶來影響,近期傳出不少壽險想大幅調整部位,但會被「道德勸說」,完全是共同基金不會發生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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