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快到報稅季節了,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如符合衛福部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今年5月申報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可以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減除12萬元,考量長照扣除額第一年實施,為顧及民眾權益,彈性放寬第一年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的時限至6月1日。
高雄國稅局表示,身心失能者的照顧方式可分為4種:1.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2.長照失能等級第2至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3.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90日者、4.在家自行照顧者。
其中,在家自行照顧身心失能者,雖不需實際聘僱外籍看護工,但如果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的人,可以附108年度有效期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影本,或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證明符合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資格。
由於今年報稅新增的長照扣除額,可以適度減輕民眾負擔,但有民眾反映來不及預約醫院進行評估;醫療院所也反映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需有一定的觀察期,無法即時消化預約的民眾。
因此,國稅局今年特地予以彈性放寬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的時限。只要身心失能者於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109年6月1日)前,至勞動部公告的醫療院所進行專業評估,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即可在今年5月報稅時列報長照扣除額。
國稅局強調,長照扣除額設有排富條款,只要報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所得採28%分開計算稅額、或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都不能適用。
為了提供便捷報稅服務,民眾如於辦理結算申報時,向國稅局臨櫃查詢或上網下載的扣除額資料,已列示符合長照扣除額者,即可免檢附證明文件。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都有推出長照險,名稱跟保障範圍雖略有差異,但對於有長期照護需求的民眾而言,確實是很大的保障。今年長照特別扣除額上路後,未來更可大大減輕民眾報稅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