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聞編輯中心
民法成年年齡可望從20歲下修到18歲,財政部對此也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把繼承人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繼承人扣除額將因此遭到限縮,影響民眾未來遺產稅的節稅空間。不想資產轉移受到影響,最好的方法是利用保險規劃,放大資產傳承的空間。
蔡英文總統在520就職演說時,宣布立法院將成立修憲委員會,優先推動18歲公民權。為此,包括法務部跟財政部等相關部會,都在著手研修相關法令,財政部主要是把稅法的適用年齡做下調的修正。
財政部9日預告修正《所得稅法》,為配合未來民法修正需求,將所得稅法「滿20歲以上」的定義,改為依民法定義的「成年」。另外,《遺產及贈與稅法》也同步預告修正,將現行法令規定繼承人為「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2項修法預計預告14天後,送交行政院核定,再送立法院審議。
之所以不直接改為18歲,主要是因為民法修法還需經過立法院三讀,即使18歲公民權是既定方向,但修法時程仍有未知數,因此,改為按民法定義的「成年」標準,就不會跟民法修法通過與否有衝突,但民眾節稅的空間縮水,則是確定的事。
一旦民法完成「成年」年齡下修到18歲,未來超過18歲的民眾,除了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只要年收入超過課稅門檻,就要自行申報綜所稅,也無法被列為扶養對象。
另外,遺產稅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及「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也會受到修法的影響。因為我國遺產稅法規定,繼承人只要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或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都可享有每人每件50萬元扣除額。
如果繼承人是未成年,還可按「實際年齡與成年年齡差距」增加扣除額,每差1歲增加50萬元扣除額。因此,若成年門檻降低,未成年可扣除額度將少掉100萬元,例如,成人年齡修至18歲,繼承人現在是16歲,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將從250萬元變為150萬元。
換言之,修法後遺產稅的法定節稅的空間,將因此被限縮,想要滿足資產轉移的目的,最好的方法是利用保險規劃,放大轉移的空間。例如,每人每年都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如果把這筆錢轉贈給子女買保險,當保險契約成就時,因為保額大於保費,就可放大資產移轉的金額,根本不用擔心扣除額遭限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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