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瑞瑾
醫療險是最基本的保障,除此之外,民眾大多也會想要針對其他重大疾病或癌症安排更高的保險額度,這時候就可以透過防癌險,或是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特定傷病險等保單做補強。
重大疾病險、重大傷病險、特定傷病險3款保單名稱很像,但理賠的涵蓋範圍有些重複、有些沒有,想要安排好完整的保障,首先搞清楚各項商品的保障內容,再依照自己的風險屬性評估適合哪款保單,才不會花了高價保費,結果忽略了最應該有的保障。
一般來說,「重大疾病險」保障涵蓋範圍有癌症、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7項重大疾病。透過醫生確診證明,患病程度也達到理賠門檻,就可以取得保險理賠金。
「重大傷病險」的保障範圍,主要是健保署規定的重大傷病其中的22大類、多達300多項,其中包含癌症、洗腎、器官移植、腦中風、慢性精神病、肝硬化...等常見疾病都有納入。
健保署目前核發的重大傷病卡疾病共有30大類,其中只有22類的內容在重大傷病險保障範圍當中,只要拿到重大傷病卡,並符合22類中的疾病,就可以申請保險理賠,項目、認定都很明確,相對爭議也比較少。
但日前健保署向金管會反彈,認為壽險業將理賠認定工作轉嫁到健保署上,造成健保署的困擾;此外,重大傷病卡的涵蓋範圍隨時可能剔除或增減,且若是病患在重大傷病卡未核發前就過世,是否就不理賠也有爭議。基於上述三大原因,保險局要壽險業者重新評估重大傷病卡的內容妥適性,要求不得以重大傷病卡為單一理賠依據,未來可能又會重回以病況為主要理賠依據。
「特定傷病險」在108年起統一正名為「嚴重特定傷病保險」,且主管機關已將疾病的名稱與定義全部統一,基本上有22類嚴重特定傷病,其中包含嚴重阿茲海默症、帕金森氏症、心臟瓣膜開心手術、嚴重肝硬化...等。保單內容視各家公司如何規劃設計,納入保障的疾病越多,保費也就越貴。
以理賠範圍來說,重大傷病險涵蓋最廣,再來是嚴重特定傷病,最後是重大疾病。這三種保單的理賠方式都是一次性理賠一筆保險金,理賠條件除了重大傷病險目前仍是要出具健保署核發的重大傷病卡之外,重大疾病險、特定傷病險都是依據醫院診斷證明以及檢驗報告。
但民眾在規劃保單的時候,也不是一味找範圍最大、列入最多疾病的保單就最好,依據自身的疾病風險程度,選擇最需要的保單,才不會花了高價保費,結果忽略了最應該有的保障。除了這三款保單之外,隨著長壽風險越來越增加,也可以多規劃像是失能險、長照險的保障,這樣一來,不論是疾病還是照護需求,都能一齊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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