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新聞觀點 > 時事 > 熱門話題

業務必讀

政策消息

終身壽險

定期壽險

2020/11/23

有350萬元現金申請實物抵繳遺產稅被駁回 保資產不欠稅靠一招解決

申請實物抵繳除稅額在30萬元以上外,還需要有「繳現困難」的事實。(圖/shutterstock)
瀏覽數:12272

文/李瑞瑾

一位民眾在父親過世後繼承遺產,其中有銀行存款150萬元及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200萬元共350萬元現金遺產。其全部繼承遺產經核定應繳遺產稅300萬元,因為納稅額超過30萬元,該位民眾希望透過實物抵繳稅金,被國稅局駁回。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最近受理遺產稅實物抵繳案件時,發現部分民眾誤以為只要稅額30萬元以上,就可以可申請實物抵繳,但其實申請實物抵繳除稅額在30萬元以上外,還需要有「繳現困難」的事實,納稅義務人要證明納稅確實有困難,才可以在繳稅期限內,就現金不足部分申請實物抵繳。

該局說明,因遺產稅是以現金繳納為原則,同意實物抵繳的目的,是在於彌補現金繳納的不足。如果被繼承人所遺留的財產包含現金、銀行存款、可收取的金錢債權,或死亡前2年內贈與繼承人的現金,及其他已轉換成現金或銀行存款的實物等,納稅義務人都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這些資產確實無法用來繳納遺產稅,才能申請實物抵繳

像是這位申請民眾,他必須先要提出相關事證,證明確實無法用留有繼承的350萬元(即150萬元+200萬元)繳納遺產稅,才可以申請實物抵繳。

想留有現金又不用煩惱實物抵繳被駁回,其實事先透過保單做規劃最為方便。如果在生前就有壽險規劃,在過世之後就可以留下一筆身故保險金給家人,而這筆錢就是納稅最好的來源,既不用動用到已繼承資產,也不需要煩惱有無實物抵繳稅金的問題

《延伸閱讀》

一文解惑!買保險5大常見問題出爐 保額一招評估不出錯

「我們大部分受害者都是把印章放在理專那邊」 一位千禧投資戶的慘痛教訓

忍痛缺席!陳昇罹口腔癌取消跨年演唱會 被癌找上門與8危險因子有關

價值千萬股票用220萬贈與免稅額移轉 一疏失反遭連補帶罰

又要漲價了!數百萬張失扶險被盯上 保險局祭5措施嚴控

請為本篇文章評個分吧! (由左至右,滿分為五顆星)
平均分數 1.00
保單健診 讓她樂觀抗癌 利變型保險是甚麼?一文掌握投保要點